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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典型案例选编(第一批)

为发挥典型改革创新事例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推动重庆法院改革工作,市高法院组织开展全市法院2021年第一批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典型案例评选。经积极推选报送和精心组织评审,确定发布二审跨域远程庭审等10项改革典型案例。本批案例编制进一步优化了编写体例,更清晰、明确地反映了各项改革举措的创新之处和实践成效,更有利于创新经验的推广适用。现将《2021年重庆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典型案例选编(第一批)》予以发布。





科技赋能助推二审案件远程审理

司法便民首创跨域专网庭审系统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在一审案件在线诉讼蓬勃发展基础上,二审案件在线审理方式创新,是在线诉讼制度发展新的重要领域。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足辖区实际,依托人民法院内部专网,创首“云上天平”跨域专网庭审系统,实现当事人在不同地域的审判法庭,通过同步音频视频传输,就近参加询问、听证、开庭等审判活动,探索出二审案件跨域在线庭审的实践路径,努力提升辖区两级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主要做法


(一)依托内网,搭建上下左右纵横联结的跨域专网庭审系统


依托人民法院内部专网,以辖区两级法院及派出法庭为节点,搭建以中院到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为纵向联结、各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间为横向联结的网格状局域网。当事人可选择离他最近的法院或者人民法庭参加询问、听证、开庭等,实现合议庭或独任庭、当事人在不同地域的审判法庭,通过同步音频视频传输进行询问、听证、开庭等审判活动。在跨域专网庭审系统建设过程中,统一建设规划和技术标准,确保辖区两级法院共建共享。


(二)规范管理,明确跨域专网庭审操作流程


出台《跨域庭审工作规则(试行)》,明确跨域专网庭审案件适用范围、跨域专网庭审启动程序,确保跨域专网庭审系统规范运行。为提高跨域专网庭审适用率,规定跨域专网庭审的启动包含法官建议启动以及当事人申请启动两种方式。法官经过初步审查认为该案件适合运用跨域专网庭审模式,建议当事人运用该审理方式,当事人同意则以运用。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申请采用跨域专网庭审方式,法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后,认为适用跨域视频开庭不致影响案件公正审理,且在技术上能够保证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可适用跨域专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


(三)强化保障,推动跨域专网庭审工作常态运行


出台《关于做好跨域庭审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组织保障,推动跨域专网庭审系统深度应用。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实现辖区两级法院上下协同、共建共享。通过改造科技法庭、添加相应硬件等方式,在两级法院以及各人民法庭均建立一个以上的跨域法庭,实现辖区两级法院全覆盖;建立辖区法院跨域审判协同办理制度,规范异地法院辅助工作,包括跨域参审人员视频操作引导,跨域法庭秩序维护,跨域法庭证据上传,跨域法庭突发情况处置。积极开展跨域专网庭审操作培训,确保跨域专网庭审有序推进。



创新特点

一是具备实践首创性。跨越专网庭审系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有效解决了互联网庭审存在的身份难核实、证据难举示等问题。建立身份识别系统,对当事人的身份识别采用人工、智能双重识别机制,法庭工作人员确认的同时引进生物识别技术,提高审判效率。引入证据展示摄像摄影技术,保证物证摄像的高清性、全位性,满足复杂案件的证据展示和质证需求。通过在跨域法庭内安置多个可以不断变化视角的摄像头,实现“全真式”跨越空间的即时交流。建立电子签章系统,确认异地法院电子签章效力,提高办案效率。


二是维护庭审权威性。为统筹兼顾司法权威、诉讼秩序等内在要求,跨域专网庭审系统依托法院专网建构,双方当事人、二审法官分别在基层法院、中级法院专用法庭参加庭审,符合庭审严肃性、庄严性、规范性要求。同时,法官对诉讼活动具有较强的诉讼指挥权,有利于在庭审现场维持法庭秩序,实现庭审程序规范完整,保证庭审活动有序推进。


三是体现复制推广性。作为开放、发展的体系,跨域专网庭审系统将主动扩展到辖区律师事务所、信访办等矛盾纠纷化解机构,推动庭前会议、举证质证、判后答疑等诉讼事项的远程办理。同时,逐步实现与综治中心、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等联结,主动面向基层延伸司法职能,通过跨域专网庭审系统开展材料审查、调解委托、调解指导、司法确认等工作,助力辖区基层社会治理取得实效。同时,跨域专网庭审系统底层架构仍然是人民法院内部专网系统,使得该系统具备在省域甚至是全国法院形成一个互联互通的大的跨域专网庭审系统。



实践成效

一是司法更加便民。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辖区面积16936平方公里,辖区人口240余万,地广人稀、交通不便,法院与法院之间,法院机关与人民法庭之间距离较远。当事人因一个简单民事上诉案件往返需要10个小时,还有车餐费、住宿费等必要支出,而到就近的人民法庭等参加庭审仅需1小时之内。在各人民法庭等建立跨域专网庭审端口,必将为当事人节约大量诉讼成本。自2020年10月系统上线以来,跨域审理案件100余件,200余位当事人在当地就近参加庭审,节省诉讼成本,避免奔波劳累,更大程度实现司法便民。


二是审判更加高效。基于外网开展的在线庭审不能实现审判管理系统(内网)和互联网的实时对接,必然会造成重复性劳动。跨域专网庭审系统基于成熟定型的专网建构,能够直接对接审判管理系统,无需数据转换即可为庭审提供电子卷宗调阅、语音转写、音视视频同步上传、电子签名回传等功能,有效提升司法效率。




建立智慧破产审判体系

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五中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聚焦破产案件审理、破产程序协调、破产信息公开和破产债权实现,加快推进全流程、全方位、全覆盖、全天候的智慧破产审判体系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指标,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主要做法


(一)全面触网,构筑破产案件全流程智慧审理体系


针对破产法庭案件集中管辖,当事人人数众多、地域分布较广、往返法院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较高的实际情况,围绕破产申请立案、破产申请听证、债权人会议等破产案件全流程,构筑破产案件全流程智慧审理体系。一是全面推行网上立案。申请人在最高法院设立的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提交预约立案申请后,法官定期登录该网站的法官工作平台即可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直接立为破产申请审查案件,经审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在退回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二是全面推行网络听证。依托移动微法院、钉钉、腾讯视频等互联网即时通讯软件,组织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债务人的主体资格和破产原因,以及有关材料和证据等进行网络听证审查,以决定是否受理破产申请。2020年,以网络方式组织听证400余起,占比超过60%。三是全面推行网络债权人会议。制定《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指南(试行)》,明确债权人会议可以采取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实现线上签到、发言、表决。2020年以来,10人以上的债权人会议100%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二)先行先试,创新破产程序全方位智慧衔接体系


针对实践中普遍存在的,因破产受理程序与关联案件审执程序衔接不畅,导致破产受理裁定对关联案件的保全解除和中止执行效力滞后,引发执行回转等问题,重庆五中法院协助市高法院率先研发、全面应用在全国法院领先的破产案件关联提示系统,实现破产案件与其他正在审理或执行中的关联案件信息互通、程序协调。一是依法阻却关联执行保全案件立案。按照《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的规定,关联提示系统明确,破产企业债权人在破产受理后应当通过申报债权来实现其权利,如申请执行、保全的,不立案受理。二是依法指引关联执行保全案件进程。严格执行《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的规定,由系统自动提示关联案件“执行案件应当中止”“财产保全应当解除,并向管理人移交财产”“执行案件应当终结”等,确保破产案件受理后相关保全措施及时解除、相关执行措施及时中止、债务人财产及时交付管理人。三是强化破产案件与关联案件信息互通。由破产案件承办法官及时上传“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书”“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等破产文书,并赋权关联案件承办法官可查阅相关文书,了解破产案件进程,合理规划关联案件审理和执行方案。


(三)多管齐下,打造破产信息全覆盖智慧公开体系


充分依托互联网,打造破产案件全覆盖、利益主体全覆盖、法律流程全覆盖的智慧破产信息公开体系,不断提升破产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一是依托互联网平台公开管理人选任信息。根据破产法律和司法政策文件,制定《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指定办法》,明确摇号指定管理人的,需在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公布破产案件的基本情况、报名时间、摇号时间及地点,全面披露债务人基本情况,以便中介机构提出管理人报名申请。管理人选定后,严格执行市高法院《关于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的工作规范》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受理裁定、管理人相关信息、债权申报期限等情况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告,以便管理人及时有效开展工作。二是依托互联网平台公开破产案件流程信息。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开流程节点信息、各类公告和法律文书等。在市五中法院设立的“重庆破产法庭”微信公众号设“破案周知”栏目,定期发布破产案件受理信息。三是指导督促管理人依托互联网平台公开债务人信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推广应用工作的办法》等司法文件,制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试行)》,明确管理人应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开投资人招募公告、资产拍卖公告等信息,并在该网站录入和更新债务人信息。管理人公开债务人信息不及时、不规范、不到位的,重庆五中院将在管理人履职个案评估和年度评估中予以指出并督促整改。


(四)市场赋能,建立破产债权全天候智慧实现体系


用好网络执行查控、网络拍卖和网络投资人招募,打破时空和地域限制,建立全天候智慧破产财产实现体系。一是网上公开招募投资人助力资源要素跨区域流动。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重庆破产法庭微信公众号“投资人招募”专栏,发布投资人招募信息,面向全国引入重整投资人,盘活资产,提高债权清偿率。2020年以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23次,在微信公号发布8次。二是网上查控助力财产高效接管。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法官工作平台启用财产查询功能的通知》,赋权破产案件承办法官在最高法院执行“总对总”系统查询债务人财产信息,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向管理人提供,由管理人按图索骥、快速接管,降低财产调查和接管成本。三是网上拍卖助力资产溢价。贯彻市高法院制定的《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指导管理人通过网络拍卖方式,变价出售债务人财产,实现资产处置效益最大化。2020年,指导管理人在淘宝网等网站处置资产40次,成交金额1.24亿元。其中重庆金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成交价比起拍价1349万元高出410万元。



创新特点


一是首创破产案件关联提示系统,位居国内一流。协助市高法院率先研发、全面应用在全国法院领先的破产案件关联提示系统,实现破产案件与其他正在审理或执行中的关联案件信息互通、程序协调,解决了实践中普遍存在的,破产受理裁定对关联案件的保全解除和中止执行效力滞后,引发执行回转等的问题。


二是全面推行网络债权人会议,获得群众认可。打破债权人会议“以线下审理为原则、线上审理为例外”,明确“以线上审理为原则、线下审理为例外”,着力解决因破产案件集中管辖,债权人人数多、分布较广,群众往返法院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较高的问题,使群众足不出户享受在线诉讼便利。


三是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督促管理人全面及时公开债务人财产状况,具有可复制性。综合运用业务指导、通报督促、个案评估、年度评估等多种手段,督促管理人在互联网全面及时公开债务人财产状况,着力提升破产审判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解决因债务人财产状况公开不全面、不及时导致债权人、其他市场主体难以作出恰当商业判断导致利益受损的问题。


四是通过互联网面向全国公开招募投资人,针对性解决资源要素跨区域流动不畅的问题。通过互联网面向全国公开招募投资人,运用市场化手段打破时空和地域限制,引入在产业和财务上具有优势的外地投资人,升级本地燃油汽车生产、批发零售、房地产等多个传统产业。



实践效果


一是使群众足不出户享受在线诉讼便利。因全面推行网络债权人会议,2020年以来,共计10800人次的群众免于奔波法院,一次会议最多2827人同时在线参会、发言、投票。2020年,受理我国首个在A股上市的民营乘用车企业力帆股份及其十家全资子公司破产重整案,组织召开两次网络债权人会议,涉及上下游产业链千余家企业的一千余名债权人同时在线参会,第二次网络债权人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目前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


二是使破产案件与关联案件智慧高效协同。自破产案件关联提示系统投用以来,共向779名关联案件主审法官发送案件办理指引3852条,无一个拟立案的关联执行保全案件得以立案。


三是使破产审判更加公开透明。2020年以来,公布管理人选任信息和选任公告358个、破产案件流程信息8073次,指导管理人更新维护786个债务人信息,管理人更新维护债务人信息数量位居全国法院前三。


四是使破产债权更大限度得以实现。在互联网公开的投资人招募公告阅读量合计30317人次,成功引入外地投资超过20亿元,成功助力力帆等企业从燃油汽车生产向新能源汽车生产升级换代。开展网络拍卖40次,推动资产溢价,债权更好得以实现。2020年以来,网络成交额1.24亿元,单笔成交最高溢价410万元。




建好用好“老马工作室驻院工作站”

深入推进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老马工作室”是马善祥同志组织创立的基层社会矛盾调解工作组织。马善祥作为十九大党代表、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该调解工作组织的主要带领人,扎根基层工作近30年,推行“老马工作法”,成功调解矛盾纠纷2000多起,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改革先锋称号,获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优秀人民调解员”,获习总书记点赞“我们需要千千万万这样的基层干部”。江北区法院于2019年5月主动上门对接,成立“老马工作室驻江北法院工作站”(以下简称“老马驻院工作站”),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工作站调解功能,获得良好效果,取得成功经验。该项工作被纳入市高法院“落实强基导向 夯实基层基础”六项工作总体框架,将在全市法院推广实施。



主要做法


(一)探索“示范+拓展”模式,打造标准化调解阵地


在法院审判办公大楼诉讼服务中心挂牌设立“老马驻院工作站”,提供专门办公场所以及相应的办公设施设备。在醒目处上墙公示、以LED显示屏滚动播放驻院调解、诉调对接、来访接待等制度。拓展“老马驻院工作站”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与区律协、区工商联、区金融办等共建单位联合聘任特邀调解员。


(二)建立“分类+协同”团队,实现诉调无缝衔接


“老马工作室”派驻1-2名人民调解员常驻“老马驻院工作站”,负责接收、转递、调解案件及接受群众咨询。建立“老马+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的调解团队,老马同志定期到院直接参与或者指导疑难复杂纠纷化解。结合新型审判团队建设,成立诉调速裁中心,按照“1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N名特邀调解员”的模式组建14个审判团队,对接各行各业的人民调解员与调解组织。


(三)完善“线上+线下”机制,凝聚合力化解纠纷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纠纷类型、阶段和程序分流至“老马工作室”进行调解。加强对调解结果、协议确认、调解未成功案件审理执行等各环节的跟踪监管。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依托重庆法院“易解”平台与双方当事人远程视频沟通交流,在线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双方电子签名后,实现当日司法确认。整合“有事找老马”“江北法院”微信公众号、巴渝和事佬等平台载体,加强系统集成,推行“随时调、现场调、就近调”。


(四)着力“总结+推广”成果,推动建立高水平育才基地


以“老马工作法”为基础,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总结人民法院多元解纷工作经验。加强双向素能培育制度,努力打造“老马工作法培训基地”,组织江北法院干警现场观摩老马做案件调解。在江北区观音桥街道“老马工作室”设法院工作站,派驻法官上门协调案件、学习工作方法。



创新特点


一是借助优质社会力量,优化多元解纷工作格局。着力融合基层矛盾调解组织和优秀人民调解员的独特优势,充分彰显基层调节力量驻院调解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以点带面,打造精品样板,最大限度发挥驻院调解站的示范效应,努力形成带头引领、相融共存、多元合力的工作格局。


二是结合实际情况,量身打造团队配置模式。充分调研法院案件体量、类型和辖区矛盾纠纷特点,结合调解组织、调解员能力素养,摸索建立有针对性的团队协作模式,实现工作有机衔接,力促在案件化解上有真招、出实效。


三是明确工作定位,建立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强化制度引领作用,完善案件筛选、诉非分流、诉调对接等机制,最大限度实现经“老马驻院工作站”调解的案件诉前成功化解、诉中调解结案、执行“应执尽执”。通过线上线下组合拳,进一步提高调解效率,激发多元解纷效能。


四是边探索边总结,逐步扩大工作方法的示范性和影响力。深入开展“老马工作法”运用于法院多元解纷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提炼,系统梳理“老马工作法”核心理念和方法体系,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让更多“小马”掌握“老马工作法”,真正实现“老马带小马,万马奔腾”的多元解纷局面。



实践成效


一是江北特色多元解纷工作格局已经形成。江北区法院驻院调解站吸纳品牌调解室6家、特邀调解组织22家,各类调解员96名,已经形成了在区委领导下,以人民法院为主导,“老马工作室”为龙头,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调解为主体的具有江北特色的多元解纷工作格局。


二是“老马驻院工作站”示范作用凸显。“老马驻院工作站”自成立以来,共调解各类案件327件,平均化解周期15天;其中,马善祥同志亲自参与指导并调解案件60件,成功调处42件。各类调解组织接受诉前委派、诉中委托调解案件19255件,调解成功率达47.21%。


三是全院诉调对接工作实现质和量的突破。2019年7月成立诉调速裁中心以来,江北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团队共司法确认、诉前调解、速裁审结案件33217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数的63.38%,涉案标的金额33.29亿元,占全院民商事案件涉案标的金额的38.16%。


四是多元解纷工作方法不断丰富完善。2020年9月27日,江北法院会同“老马工作室”召开小型研讨会,老马同志在会上提出“责任多元化、形式多元化、方法多元化、协作多元化、过程多元化”的“五化”工作方法,成为深入推进多元解纷工作,提升工作实效的有力支撑。


五是人才培养和全员带动效应逐步增强。2018年至2021年3月,“老马工作室”累计来院理论授课10余次,现场案例实操100余次,培训干警及各类调解组织工作人员1500余人次。全院上下掀起了向老马同志学习,做群众工作能手的工作热潮,法院多元化解工作人才储备不断夯实。




建机制、解难题、搭专区、重规范

积极推进“云庭审”创新实践

重庆市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

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人民法院司法职能,充分发挥智慧法院优势,大力推行“互联网+司法”工作新模式,不断完善在线庭审工作机制,强化在线庭审信息技术支撑,切实规范在线庭审行为,深入开展在线庭审创新实践,构建起系统完备的在线庭审规范体系,有效规范在线庭审行为,有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主要做法


(一)建机制,确保“云庭审”顺畅运行


建立在线庭审技术保障机制,信息技术人员适时掌握在线庭审案件排期情况,于开庭前30分钟开展在线庭审技术准备工作,并安排专门技术人员值守法庭,及时解决在线庭审运行中可能出现的技术问题,确保在线庭审顺利进行。加强工作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常态化联系等方式及时收集在线庭审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工作建议,并积极向上级法院报告情况,争取技术指导和支持。开展在线庭审技术培训,制定在线庭审操作指南,帮助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熟练掌握使用技巧。加强在线庭审工作指导和推广应用,要求法官认真梳理案件情况,针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等符合在线开庭条件的案件,积极引导动员当事人、律师通过在线庭审方式参与诉讼,提高在线庭审适用率。扩大在线庭审对外宣传力度,在本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在线庭审的规范性文件和典型案件,增强公众对在线庭审的知晓率、普及率、认同感和支持度。


(二)解难题,提供“云庭审”技术支撑


该院自主配备远程庭审系统,当事人可通过该系统或重庆法院“易诉”平台参加在线庭审,但两种系统的登录方式不一,该院将自有的远程庭审系统与重庆法院“易诉”平台对接,进行端口互联互通和数据交互,让当事人通过一个端口即可登录在线庭审系统,便捷参加“云庭审”。目前,该院正积极探索在线庭审系统与中国移动微法院的互联互通和电子签名区块链认证技术,以期实现更高水平的在线庭审。为及时客观记录在线庭审情况,该院加强技术攻关,破解了在线签名技术难题,法官通过重庆法院“易诉”平台实时上传庭审笔录,当事人确认无误后即可电子签名和指纹捺印。


(三)搭专区,营造“云庭审”庄重氛围


联合市律协及重庆多家律所共同开通“云庭审·律师端”专区,联合市银行业协会率先在重庆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等金融机构开通“金融云法庭”专区。根据律所、银行等机构的实际情况,“云庭审”专区作为当事人参加“云庭审”的场所,正式悬挂国徽、席位人员名称等,确保在线庭审场所规范庄重。庭审专区采用4000K色温的人工光源,显色指数(Ra)≤95%,门窗、墙面采用隔音效果较好的材料,在门窗关闭的情况下室内隔音量至少达到47dB,确保在线庭审专区的照明、音视频系统效果良好,营造庄重严肃的庭审环境。


(四)重规范,有效确保“云庭审”纪律


自主研发“庭审智能巡查系统”,通过对在线庭审录音录像视频数据的识别分析,智能判断在线庭审参与人是否存在接打电话、中途离席、异常喧哗等行为。联合市律师协会将律师纳入系统巡查对象范围,实现在线庭审纪律监督全覆盖。共同建立合作机制,针对在线庭审律师出庭率较高的实际,该院与市律协签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加强法律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在线庭审行为规范。与市律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将在线庭审中发现的律师不规范行为向市律协反馈,及时完善、调整在线庭审规范,确保在线庭审严肃高效。采取专题讲座、学术研讨等形式搭建交流平台,主动加强与市律协的交流,共同提高综合素能,维护在线庭审活动秩序。



创新特点


一是理念先行,强化制度创新。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最高法院、市高法院先后下发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规范在线庭审活动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在线庭审的应用迅速在全国所有法院范围内推开。在疫情背景下,当事人通过互联网方式参加诉讼的司法需求急切,面对在线庭审工作“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现实情况,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坚持系统观念,把在线庭审纳入提升审判工作质效、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以及抗击疫情等工作大局之中考虑,坚持在线庭审工作制度创新,思考和架构在线庭审长效工作机制,在实践中摸索并形成了一套系统化的在线庭审工作模式,使在线庭审工作始终在科学规范的轨道上运行。


二是技术攻关,坚实基础保障。为保障在线庭审的顺利开展,技术支持成为最基础要求。为让当事人能够顺利便捷的登录在线庭审系统,该院打通其自有的互联网远程庭审系统与重庆法院网“易诉”平台系统的对接障碍,实现两个系统的交互对接。为让当事人在庭审结束后可通过在线方式对庭审笔录进行当场确认,该院破解了在线签名的技术难题,扫清了“云庭审”线上签名和指纹捺印的技术障碍,实现了技术上是较大突破,并为在线庭审的全面顺利推开奠定了技术基础。


三是深化互动,搭建庭审专区。审判实践中,受制于技术条件、网络条件、物理环境、法律意识等因素,部分案件当事人参与在线庭审时所处的地理环境不够庄重严肃,为有效避免此类情况带来在线庭审不规范等问题,该院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与律师等法律共同体的沟通交流和良性互动,以数字信息技术为依托,与律师事务所共同搭建“云庭审·律师端”专区,与金融机构联合开通“金融云法庭”庭审专区,有效确保了当事人远程参加庭审的规范性。


四是强化监督,确保庭审秩序。依托百度图像识别平台及高清数字法庭技术,采用人脸识别、体征检测、轨迹分析、声音采集等信息化手段,运用OCR、目标跟踪等AI核心算法,自主研发“庭审智能巡查系统”,真正实现以智能化方式对在线庭审进行有效监督,确保庭审秩序。



实践成效


一是助推审判工作大局作用有效发挥。在实践中不断累积在线庭审工作经验,在线庭审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技术支撑作用有效发挥、“云庭审”专区高效运转,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有力助推了全院审判工作大局,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诉讼体验,有效满足了疫情期间群众司法需求。自2020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在线庭审895件,审判效率得到有效提高,今年一季度,严格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5.62%,环比增长2.29个百分点,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是提升当事人在线庭审“用户体验”。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建设优势,结合实际情况,不断丰富在线庭审技术功能,强化不同信息系统间的互联互通,实现“一个端口登录、两个系统整合并用”,有效避免了不同在线庭审系统的不同操作方式给当事人带来的不便,大大减少了信息系统资源浪费。破解技术难题,有效解决在线庭审结束后需线下签名确认庭审笔录的难题,实现了“在线庭审、在线确认”的良好效果,让当事人在线参加庭审更加快捷方便。


三是有效增强在线庭审规范化程度。“云庭审”专区的设立走在全市法院前列,其有效运行极大地提高了在线庭审的规范程度,有效杜绝了在线庭审场所不庄重、不严肃、不文明等问题,大大减少了诉讼参与人开庭时抽烟、随意走动、多人围观、七嘴八舌等不规范现象的发生。2020年以来,通过“云庭审·律师端”专区审理案件6件,通过“金融云法庭”专区审理案件17件。运用“庭审智能巡查系统”等智能化监督方式以及与市律协的合作交流机制,大大增强了对在线庭审纪律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了在线庭审纪律严明,规范有序。自智能巡查系统运行以来,共累计巡查案件4797件,提示疑似风险信息371条,经核实均无风险。




立足基层实际,依托信息技术

探索实践“车载便民法庭+在线司法确认”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按照最高法院周强院长“认真总结经验,不断予以完善”的指示要求,在全国率先自主研发多功能、全天候车载便民法庭基础上,立足基层实际,应用最新互联网5G技术,探索实践“车载便民法庭+在线司法确认”,让“流动的人民法庭”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便利诉讼的需求。



主要做法


(一)打造可移动的在线司法确认平台


针对广大农村地区及中高龄群体中,相当数量当事人不具备上网条件或对在线平台的使用方法不熟悉的特点,从较为常见的司法确认案件入手,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实现车载法庭与“易解”(重庆法院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等互联网司法平台的网上对接与统一适用。保留其便利性特点同时,变“送法下乡”为“送网下乡”,群众足不出户,便可由当地基层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在法院指导下,依托车载法庭在线申请通过“易解”平台、以远程音视频等信息化方式开展调解;对经调解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当事人要求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的,也可由调解员将调解协议上传“易解”平台后转入人民法院案件管理系统,由法院在线办理。


(二)建立规范化的内部运行管理团队


在诉讼服务中心、各人民法庭组建专门化审判团队,并统一归口管理司法确认工作,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和《重庆法院依托“纠纷易解平台”开展诉前委派和诉中委托调解暂行规定》办理在线司法确认,保障从指导调解、协议审查到裁定作出的各环节的相互衔接。对上传调解协议制作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向基层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进行在线反馈,并针对性给予指导,确保调解协议质量。


(三)构建多层次的全面联动协作机制


推动江津区委政法委出台《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建设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在重庆各区县率先将“万人成讼率”指标纳入平安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考核,并强化区级职能部门、镇街主体责任。联合公安、妇联、医疗、农业、劳动保障、保险等行业部门和基层调解组织,搭建多个院外诉调对接平台;对辖区司法所负责人、村居人民调解员中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易解”等平台操作能力,熟悉司法确认程序、诉调对接程序流程,使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衔接。以江津纳入全国首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为契机,于2020年5月启动“无讼村居社”创建活动,细化制定实施方案,与辖区广兴镇红塘村、蔡家镇茅湾村、油溪镇华龙村、石蟆镇天旗村等村社签订《联动协作框架协议》,依托车载法庭常态化集中开展驻村法律帮扶和在线司法确认。



创新特点


一是突出强基导向。针对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多样化、多层次的特点和基层客观实际,在提供常态化网上、热线服务的同时,创新“车载便民法庭+在线司法确认”,在乡村、社区等群众需要的地方加强巡回服务、送法上门,面向基层有效解决当事人因不具备上网条件或对在线平台的使用方法不熟悉,无法充分享受因信息科技发展所带来高质量司法红利这一问题,畅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让不同地区、各类当事人都能更好亲历司法的过程,享受正义的裁判。


二是拓展科技应用。坚持把智慧法院建设作为推动司法高质量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将最新信息化手段、互联网5G技术应用于司法实践,在车载法庭已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和6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基础上,实现科技创新的可持续性与实践应用的效果叠加,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精准服务,并通过加强现场指引和辅导,让他们摆脱“数字鸿沟”带来的隔阂。


三是深化效果集成。以“车载便民法庭+在线司法确认”为切入,不断完善“平台+团队+机制”的司法实践创新,有效整合从区级职能部门、镇街、村社到各行业调解平台、基层调解组织等基层社会治理力量,初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多方参与”的“全覆盖”格局,更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实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



实践成效


一是司法资源合理配置进一步优化。依托“车载便民法庭+在线司法确认”,并深度对接基层调解组织,变“人跑腿”为“车跑路”,巡回在线办理司法确认,除切实推进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外,也极大地方便了法官办案,实现司法资源的合力配置,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真正体现了既便于群众诉讼,又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和高效行使审判权“两便原则”。2020年,江津法院共办理司法确认案件2441件,同比增长30%,其中通过“易解”平台在线提交司法确认申请的1991件,同比增长近100%,位居重庆基层法院前列。


二是司法确认案件质效进一步提升。从“面对面”到“屏对屏”,当事人、人民调解员和法官三方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实时沟通交流,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有效衔接,一方面使调解过程、调解结果更加规范、更具权威性,基层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可在法官指导下进行调解,同时对已达成调解协议,可由法官在线审查,对制作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在线反馈,针对性给予指导,确保在线司法确认办理质效。2020年,江津法院共在线确认调解协议有效1902件,占在线提交司法确认总数的95.53%。另一方面,法官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对相关证据材料予以审查,既增强了当事人的司法亲历性,同时能够有效防范虚假司法确认。2020年,包括在线司法确认在内,江津法院共确认调解协议有效案件2332件,无一被撤销。


三是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深入。2021年,重庆市高法院将“车载法庭”列为强基导向重点工作在全市法院法院推广。探索实践“车载便民法庭+在线司法确认”并拓展车载法庭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各项功能,通过多元解纷、源头治理,可有效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善治”。一是探索推行“在线司法确认+法治宣传”。除在线办理外,还随车现场发放便民联系卡等宣传资料、公开司法确认咨询热线,积极宣传司法确认“零收费、高效率、抗反悔、可执行”的特点,持续提升司法确认制度知晓度。2020年,江津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后申请司法确认的占比达71.72%。二是探索“在线司法确认+服务保障”机制。及时跟进协议后续履行情况,运用车载便民法庭进村入户,提示当事人依法履行协议内容,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2020年,江津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有效案件2332件,司法确认后有2209名当事人主动履行调解义务,占94.73%。




打造送达新模式

助力解决送达难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九龙坡法院作为重庆首批“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运行试点法院之一,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借力智慧科技成果,优化送达资源结构,打造“电子+集约”送达新模式,不断提高司法效率,助力解决送达难问题。



主要做法


(一)成立重庆法院首家电子集约送达中心


优化送达资源结构,成立电子集约送达中心,打造“电子+集约”送达新模式。在立案庭设立集约送达中心,统一处理送达事务,改变以往由各部门案件承办人分头送达效率低的模式,凸显集约送达优势。引入高科技公司提供智能技术支持,聘用外包人员购买专业社会化服务,成立重庆法院首家电子集约送达中心,组建“驻院送达中心工作组+场外呼叫中心”的专业送达团队,充分发挥专业团队在数据收集、筛选、整合方面的技术化、专业化优势,集中开展民商事案件的电子送达、邮寄送达、自取送达工作。


(二)开通重庆法院首条“10102368”诉讼服务热线


热线为当事人提供电话通知、电子送达,引导当事人上门自取文书,进行送达咨询等诉讼服务。通过大数据筛选当事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查找到当事人实名登记的手机号码和地址,以热线致电当事人。当事人同意电子送达的,将接收到带有司法文书链接的短息或者电子邮件,当事人点击链接即可直接在线查看、接收、下载送达文书及案件基本信息。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支付宝“电子送达平台”小程序查看、签收送达文书。整个送达过程运用电话录音、自动转化书面记录等功能全程记录,固定形成送达证据材料,制成送达报告反馈审判团队。专线送达法律文书占送达总量的77%。


(三)多方联动健全送达地址确认机制


自然人的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不匹配、企业登记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不一致是送达难的主要原因,健全送达地址确认制度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送达难。除立案时审查当事人地址、签送达地址确认书等传统方法外,充分发挥“大数据找人”的优势,借助法院审管系统与公安机关、婚姻登记机关,以及电信、移动、联通三大通讯运营商等合作建立的相关数据平台,共享当事人有效身份信息,为电子送达平台提供准确有效的送达地址,切实解决受送达人难找的问题。


(四)自主研发智能文书生成系统“文书快手”


组织审管办技术工作人员自主研发智能文书生成系统“文书快手”。该系统通过串联重庆法院审管系统,自动提取案件在数据库中的有效信息,分析筛选匹配当事人身份、地址后,按照统一制式一键生成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程序性文书,改变以往手动按份编辑送达文书的模式。2020年,“文书快手”已自动生成各类文书20万余份,单个常规案件的程序性文书生成和打印时间由原来的1小时左右缩短至1分钟。


(五)全面推行送达工作全程电子化留痕化


审判团队通过“文书快手”一键自动生成统一版本的司法文书,通过“内网通”向送达中心账号上传。每个送达案件自动生成微信二维码,供审判团队扫描后实时查询送达进度和节点。电子集约送达中心送达完成后形成完整电子版送达报告,推送给发起任务的审判团队账号,由法官审核、确认送达效力。电子送达过程中,充分利用司法区块链技术信息不可篡改的优势,对每一份送达文书司法上链,确保送达文书的唯一性和安全性。查询当事人身份和地址信息、送达过程及送达结果全流程电子化办理、全过程电子化留痕,监督和规范送达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创新特点


一是具有创新性。率先成立重庆法院首家电子集约送达中心,开通重庆法院首条“10102368”诉讼服务热线,自主研发智能文书生成系统“文书快手”,不断加大司法智能化建设投入,提高智能化技术利用水平,切实提高送达质效。


二是可复制推广。“电子+集约”送达新模式,适应“互联网+司法”新趋势,符合送达集约化、专业化新要求,有人工智能、司法区块链等新技术支撑,有专门送达团队保障,送达过程智能高效,送达结果准确可靠,成本可控,可复制推广。


三是受群众认可。以“司法为民”为宗旨,文书送达全流程电子化办理,高效准确送达文书,保障审判活动及时启动,提高纠纷解决效率,降低原告诉讼时间成本;同时,受送达人可以通过手机等智能端口第一时间收到涉诉案件信息,便民利民,从诉讼开始阶段就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新送达模式正式运作以来,广受群众认可。



实践成效


一是缩短纠纷解决耗时,实现送达快捷。充分发挥集约化、专业化、智能化优势,不断提高送达效率,缩短送达环节耗时,进而缩短整个纠纷解决耗时。自2020年6月电子集约送达中心正式运行以来,共计送达20756件次,平均用时仅2.70天。作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合同效率指标的重要创新措施,“电子+集约”新模式带来的高效率送达,配合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及小额诉讼程序构建适用,不断缩减案件办理时间,压减纠纷解决耗时。2020年实现以30%的法官办理不少于65%简易案件的目标,全年共审结商事纠纷案件11892件,单个案件平均用时106.16天,平均结案时间同比下降9.70%,审判质效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二是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送达精准。以往由各部门案件承办人采用办公电话、邮寄信件、张贴公告等方式分头送达的模式下,办案团队中负责送达工作的人员对被送达人的身份、地址信息掌握不够准确,部分送达人员业务素质不够高、责任心不够强,专业化、现代化送达工具不足,严重影响文书送达的准确性,拖延诉讼进程。“电子+集约”新模式借力大数据智能智慧成果,加大电子送达力度,充分发挥“大数据找人”的优势,借助专业化送达团队协助,有效提升送达成功率,确保送达精准。自2020年6月电子集约送达中心正式运行以来,电子送达成功率85.83%。对于不宜通过电子送达的案件,采用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及时有效送达。确保诉讼程序能够尽快启动,被送达人能够第一时间准确掌握涉诉案件信息,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三是降低邮政送达费用支出,彰显送达经济。从“多头分散”到“集约智能”,大幅降低送达成本,实现送达经济。一方面,将原来每个审判团队负责的送达工作交由具有专业知识、专业设备的外包机构集中处理,减少办案人员送达工作量,以便将其更多时间用于案件实体问题处理,减轻干警工作负担,释放司法送达生产力。另一方面,集约化带来规模化效益,有效降低送达费用支出,2020年邮政送达费用支出同比下降17%,减轻国家财政负担。




尊重特质   突出实绩

构建多层级、精细化的绩效考核机制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近年来,渝中法院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建立分类分级、全面综合、突出实绩、差异考核的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倡导“一次分配基本持平,二次分配差距刺激,三次分配利益调衡”,进一步释放了改革红利,激发了干警工作内生动力,不断推动法院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主要做法


(一)明确类别存差的考核理念,确保考核落实到人


一是明确考核原则,完善考核机构。与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深度合作,坚持“尊重特质、分类评价,同类同质、差距刺激,团队共荣、自主调节,定量考核、定性结合,遵循规律、回转衡平,过程考核、段段验收,类别存差、兼顾衡平,体现担当、能级加权,创先争优,打造亮点”的考核原则,制定《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分级考核机制,运用“二级考核”方式进行绩效考核。成立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政治部(机关党委)、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等职责部门组成考核办公室,负责对全院各部门进行一级考核。部门考核小组由部门中干组成,负责对部门全体干警进行二级考核。


二是尊重差异特质,实行分类考核。改变原有“一把尺子量到底”的考核模式,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以及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工作性质差异,分别设置相应考核标准与要求进行考核。部门按照审判部门、执行部门、审判辅助部门及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分类考核;个人按照院庭长、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进行分类考核,以实现各尽其能、激励全员的考核目标。


三是突出工作实绩,破解管理困境。绩效分配实行多劳多得,不搞平均分配,不与法官职务等级以及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职级挂钩。绩效考核方案将工作业绩、综合工作和考核加减分作为部门和个人考核内容,其中工作业绩指标作为部门和个人的主要考核内容,占业绩考核的80%,充分体现了“一切以实绩论英雄”干事创业氛围,破解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管理困境,实现由粗放式管理到精细化管理的转变。


(二)建立以部门为核心的考核方法,精细管理考核过程


一是差异化评价。结合工作实际,综合考虑部门职责和案件差异,划分“四类五线五庭”,实行差异化考核。按照工作性质,区分审判部门、执行部门、审判辅助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四类考核。根据案件类别,区分立案、刑事、民事、执行、行政(审监)五个条线考核。民事审判部门根据案件难易、繁简分流、人员结构等差异,区分民一、民二、金融、知产、立案(速裁)五个庭室考核。部门考评等级分为A、B、C、D四等,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A等,绩效奖金按人员分类核定基数的100%发放;考核得分在80分~90分的为B等,绩效奖金按人员分类核定基数的90%发放;考核得分在60分~80分的为C等,绩效奖金按人员分类核定基数的80%发放;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D等,绩效奖金按人员分类核定基数的40%发放。


二是贴近式评价。充分发挥部门近距离管理优势,针对法官的评价,注重与所在团队的审判绩效相结合和对部门绩效完成情况的贡献度,主要考察其办案审理效率及审理质量,审理效率主要考核其基本办案量完成情况,基本办案量按其所在庭室近两年收结案情况确定;审理质量则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庭审及文书考察进行确定。对审判辅助人员的考核,注重听取团队法官的评价,重点考察完成审判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等情况;对司法行政人员的考核,注重听取分管领导评价,重点考察工作完成情况和创新亮点。


三是综合性评价。实行正负向加减分机制,涵盖“党建工作失误率”“纪律违反率”“重大事项报告差错率”“重要工作怠误率”“卷宗(文书资料)归档规范性”和“部门人员参培(会)率”“调研成果发表数”“重要活动参加率”“个人得奖数”等各个方面,力争覆盖干警各类行为,增加考核科学性、客观性和全面性。部门进行“二级考核”时,负向减分根据院内通报数据直接确定,正向加分需由干警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报,同时提供相应证明。


(三)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正向激励作用


一是奖惩并重实现正面激励。充分发挥业绩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业绩考评结果与部门和个人评先选优、晋职晋级、职务任免、惩戒退出等工作有效衔接,法官遴选、培训学习、荣誉表彰、职级晋升等机会向考核得分高者倾斜。


二是常态通报促进创先争优。综合考虑绩效产出的周期性和绩效管理的可操作性,探索将考评模式由“年初定计划,年终算总账”拓展为“季度过程性考核+年度综合考核”。构建“院、庭、个人”三级覆盖通报制度,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年对每个庭室、每名法官、每名法官助理、每名书记员的收案数、结案数、结案率、长期未结案、裁判文书上网数、庭审直播数、调研成果、司法建议、案例报送等进行排位通报,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


三是重点评析促进质效提升。通过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每周工作视窗、月度重点工作督导相结合,分管院领导可对分管部门审判工作质效进行全面掌握,及时进行审判态势分析,加强对分管部门的办案督导。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和通报结果及时查找问题、剖析原因,细化落实整改措施,着力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2020年3月以来,发布每周《常态化管理工作视窗》48期,月度常态化督导情况通报9期,审执工作和司法管理的效率、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



创新特点


一是发挥近距离管理优势,突出团队核心作用。建立分级考核机制,采用“全院+部门”方式进行绩效考核,由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全院各部门进行一级考核,部门考核小组对部门全体干警进行二次考核。二次考核充分发挥部门近距离管理优势,强化中层管理职权,根据内部分工、工作内容、人员结构等,自主制定部门考核方法,报院考核办公室备案。同时,赋予员额法官一定考核职能,对所在团队审判辅助人员审判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等情况进行评价,切实增强了绩效考核的客观性、灵活性和科学性。


二是尊重特质实行分类评价,确保考核全面覆盖。改变原有“一刀切”评价模式,根据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综合考虑部门职责和案件差异,划分“四类五线五庭”,实行差异化考核。按照工作性质,区分审判部门、执行部门、审判辅助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四类考核。根据案件类别,区分立案、刑事、民事、执行、行政(审监)五个条线考核。民事审判部门根据案件难易、繁简分流、人员结构等差异,区分民一、民二、金融、知产、立案(速裁)五个庭室考核,确保做到全面覆盖、考核到人。


三是坚持综合评价差距刺激,激发创先争优动能。业绩考核坚持综合评价,严格实行正负向加减分机制,设立涵盖“党建工作失误率”“纪律违反率”“重大事项报告差错率”“重要工作怠误率”“卷宗(文书资料)归档规范性”和“部门人员参培(会)率”“调研成果发表数”“重要活动参加率”“个人得奖数”等各方面指标,力争实现全面评价。构建“院、庭、个人”三级覆盖通报制度,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年对每个庭室、每名法官、每名法官助理、每名书记员的收案数、结案数、结案率、长期未结案、裁判文书上网数、庭审直播数、调研成果、司法建议、案例报送等进行排位通报,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激发创先争优动能。



实践成效


一是“一切以实绩论英雄”工作理念更好形成,工作业绩逐年向好。干警将主要精力转向执法办案,“一切以业绩论英雄”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氛围更好形成。2020年,受理案件61775件,审执结57121件,法官人均结案664件。今年1-3月,受理案件22277件,同比上升54.4%,结案12623件,上升97.2%,结收比71.6%,案件改发率、法定期限内结案率、服判息诉率等指标居全市法院前列。在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文明单位基础上,接续成功创建全国模范法院,获评“全国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获得全市审判工作、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内部监督、审判管理等17项先进法院表彰。基层党建、扫黑除恶两项工作被区委推荐市委表彰。


二是创先争优氛围更加浓厚,特色品牌逐步凸显。深入开展“走在前、显一流、做模范”创先争优活动,干警干事创业激情全面迸发。家事审判、金融审判、诉调对接+速裁、审判管理、社区法官等亮点、特色、品牌逐步彰显,“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办案标兵”“全国网络宣传先进个人”“全国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不断涌现。2020年以来,3篇论文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获奖,5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1篇案例入选2020年度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例,11篇案例入选全市反家庭暴力、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典型案例,4篇司法建议入选全市法院优秀司法建议,1篇裁判文书获评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1人被评为重庆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4人被评为全市法院条线工作先进个人。


三是考核结果运用更趋科学,队伍活力不断增强。充分发挥业绩考核“指挥棒”作用,实现了业绩考评结果与部门和个人评先选优、晋职晋级、职务任免、惩戒退出等工作的有效衔接。2020年以来,3个考核分数较高的部门被本院表彰为集体嘉奖或评为先进集体,40名考核分数较高的干警被评为区级“优秀公务员”、12名考核分数靠前的法官晋升三级法官,10名考核分数较高的干警被选配为专兼职党务干部,38名考核分数较好的干警平稳实现轮岗交流,干自己热爱和擅长的工作,更好地实现了人岗相适、才尽其用。




规范庭前会议运行

释放改革生产力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民事庭前会议作为审前程序,具有非正式性和高效性的特点。长寿法院紧扣世行营商环境评估“执行合同”指标,制定《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则(试行)》,细化24条庭前会议具体操作规程,对庭前会议的主持人员地点、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庭审衔接等作了明确规定,切实推动庭前会议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庭审活动有序开展,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减少开庭次数。庭前会议机制运行以来,该院召开民商事案件庭前会议306场,平均每件案件开庭次数下降1.3次,提高了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



主要做法


依托“1+1+1”审判团队组建模式,厘清审判人员与辅助人员职能定位,加强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相互配合,通过“三步走”甄别案件是否需要召开庭前会议,优化资源配置,整合最大合力。


(一)审查是否召开庭前会议


案件随机分案到承办法官后,法官助理在10日内通过查阅案件卷宗、电话询问双方当事人等方式进行形式审查和庭前准备,针对证据数量、事实争议大小、案情复杂程度等填写《案件甄别意见表》,内容包含原、被告诉辩意见、是否能够送达、召开庭前会议的原因、庭前会议拟审查的要点,为承办法官决定是否举行庭前会议提供依据。


(二)承办法官决定召开庭前会议


承办法官阅看《案件甄别意见表》后,认为确有必要召开庭前会议的案件,告知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对当事人申请召开庭前会议,法官决定不召开的,以书面方式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确定庭前会议内容


由法官助理拟写《庭前会议提纲》并报法官审核,审核通过的,法官助理将受法官委托按该提纲主持召开庭前会议。



创新特点


一是两种方式综合甄别分流。该院通过“庭前会议甄别+当事人申请”两种方式为法官精准分流提供依据。经识别后,无需召开庭前会议的案件尽快安排开庭审理,尽量通过一次庭审解决双方纠纷,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案件,按照既定流程及时推动案件进展并发掘典型案例。


二是引入法官助理主持模式。赋予具备入额条件的法官助理主持庭前会议的权利,通过庭前会议固定无争议事实和归纳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完成证据交换、权利义务告知、身份情况、回避问题、管辖权异议申请、诉辩意见、委托鉴定等程序性工作,一方面充分发挥法官助理的主观能动性,亲历案件,提高了法官助理的工作能力,另一方面让法官助理承担诉讼辅助性事务,通过庭前会议,实现程序事务和实质审判分离,减轻了法官对审前事务性工作和程序性工作的负担。


三是利用辅助环节做好调解工作。虽然庭前会议只是开庭审理的辅助环节,但该院充分利用双方当事人每一次“碰头”的机会,开展调解工作。当事人在经过庭前会议后,对下一步的庭审走有了初步预估,法官助理通过释法、调解工作,帮助当事人权衡判决与调解的利弊得失,从而选择合意的方式解决纠纷。



实践成效


一是为审判“瘦身”。2020年4月以来,该院甄别庭前会议509件,法官决定召开庭前会议306件,通过庭前会议达成调解的案件占17%,减少了员额法官1/6的开庭量。


二是使程序优化。召开庭前会议时,该院尽量引导当事人的具体经办人、了解案件事实的人出庭,展示证据并固定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有效规避了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技巧。庭前会议机制运行以来,法官助理召开庭前会议的案件共为法官节约2/5的开庭时间。


三是促审理提速。正式庭审中集中审理双方争议的问题,当事人针对性地发表意见,实现庭审的实质化、高效化运行。庭前会议机制实施以来,该院庭审用时普遍缩短,庭审效率大幅提高,实现了实质运行,提升了庭审质效。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例,平均每件案件开庭次数从2次降为1.2次,庭审时间由过去的约150分钟降为80分钟左右。




做实在线调解重点工作

推动诉讼服务全面升级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合川法院依托重庆法院“易诉”“易解”工作平台架构,深化应用子平台建设,做深做实在线调解重点工作,完善该院合舟共济e+平台在线调解功能,拓展在线司法确认程序指导、规范作用,推动诉讼服务一站式建设升级。



主要做法


(一)整合技术资源,全力保障在线调解功能实现


一是线下功能在线化。依托合舟共济e+平台既有的“互联网+多元化解”组织架构和技术支撑,将原本需要现场办理的纠纷受理、前期引导和诉前处置等工作转为在线办理,方便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渠道启动纠纷化解程序。对申请调解案件,合舟共济e+平台能够自动转交至2名驻院调解员处,及时开展在线或电话方式的“一对一”诉前调解。


二是内网功能外网化。依托重庆法院贯穿内外网的“4+1”智慧法院建设体系,将部分辅助法官办案的功能机制移植到外网系统中,通过在线咨询服务、类案问题指引、参考案例推送等功能模块,更加透明地服务人民群众。目前,该院外网合舟共济e+平台基础案例库主要覆盖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等6类常见纠纷的裁判案例和调解案例,向纠纷当事人提示不同程序下的解纷成果、效率和成本,帮助当事人建立合理预期,选择合适于己的解纷方案。


三是分散功能集约化。通过搭建数据通道,与“巴渝和事佬”——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联合推出的人民调解APP——等调解平台完成线上互联,将司法诉讼、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分散于各部门单位的纠纷化解功能集约到该院合舟共济e+平台上,实现诉调对接、纠纷受理、人民调解处置等功能的“一站式”服务优化。目前,对接入驻到合舟共济e+平台的各类调解组织达到46个,调解人员196名。


(二)专注程序规范,适度拓展在线司法确认程序作用


一是指导保障专业化。发挥司法确认程序对非诉解纷活动的指导、规范作用,由专业法官为“一线”解纷人员提供在线解纷指导保障。当“一线”调解员解纷活动受阻时,其既可以在线申请相关条线法官“一对一”指导,也可以在线查询相似案例的办理情况,确保个案调解工作高效、合规推进。2020年,该院依托合舟共济e+平台开展调解工作在线指导80余件次,新增各类型典型案例64件。


二是机制对接便捷化。以在线解纷程序整体时间限缩为导向,通过在线司法确认程序对解纷程序选择权益的限缩实现更为高效的解纷程序终局。对已经调解的案件,通过在线提示、电话回访等方式督促当事人尽快自动履行。对暂时难以兑现的案件,适时提醒当事人启动在线司法确认程序,限缩后续解纷程序选择权益,及时补强在线调解协议效力。


(三)优化综合配套,推进诉讼服务升级


一是制度建设规范化。根据《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质效评估指标2.0版》的要求,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先后出台《12368热线一号通办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关于简化速裁快审案件诉讼程序的工作规范(试行)》《关于人民群众网上申诉及来信办理工作规范(试行)》等工作规范制度。健全网上立案、跨域立案,12368 热线等服务功能。


二是平台联动一体化。在合川区委区政府支持下,合舟共济e+平台于2020年初入驻合川区综治大平台,并升级为全区矛盾纠纷调处平台,与全区网格化服务平台、雪亮工程指挥平台、平安建设效能测评平台等相互融通,共同组成全区“政法大数据云”,进一步强化在线调解成果执行保障力度。


三是数据应用多维化。借助辖区政法数据共享格局,合舟共济e+平台不断挖掘群众意见、社会评价、纠纷类型、在线调解分布、街镇万人成讼率等数据资源,准确掌握辖区各类纠纷发展样态和入驻平台各部门单位工作成果,并能辅助分析辖区社会热点问题和民生焦点问题,集预测风险、优化考核、辅助决策等多维度数据应用功能于一体,持续推动辖区社会治理工作由“经验治理”向“数据治理”转变。



创新特点


一是以线上功能实现指引线下机制建设。基于对外诉讼服务的“一站式”特征,当前依托现代信息技术的线上功能创建更能代表多元解纷体系的整体发展方向,故线下机制建设作为多元解纷体系的重要支撑,其系统性的优化完善需要更多地服务于线上功能的实现。


二是以司法确认程序引导多元解纷体系。发挥司法确认程序对非诉解纷活动的指导、规范作用,依托在线平台的技术支撑,实现即时化的个案指导,引导多元解纷体系下的“一线”解纷工作持续提升规范化、高效化水平。


三是以共享思维助力辖区治理体系现代化。在对标建设诉讼服务中心的同时,深化辖区政法数据共享,一方面发挥基层网格组织和外部信息数据对法院文书送达、查人找物等事务性工作的效率提升作用,另一方面积极推动针对纠纷发生和解纷跟进的自动化数据分析,及时呈现辖区纠纷的分布态势和解纷成效。


实践成效


一是做实在线调解。该院2020年音视频在线办理调解案件2994件,占全年调解新收案件数的48.87%,高出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指标满分标准18个百分点。该院音视频在线办理调解案件平均办理时间在3天内,且诉前在线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到80%以上。


二是高效办理司法确认。该院2020年共办理各类司法确认456件,平均办理时间在2个工作日内。


三是诉讼服务更便捷。2020年累计接听咨询电话965个,通过重庆法院“易诉”平台、“移动微法院”、“重庆易法院”手机APP等完成网上立案3063件,跨域立案58件,用时均不超过24小时。


四是数据共享显成效。2020年通过“政法大数据云”人脸识别、车辆识别系统、调解组织、网格管理人员辅助办理被执行人查找、文书送达、车辆扣押等事项1300余件次。




着力构建“四大机制”统筹推进家事改革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近年来,梁平法院坚持“唤醒人性、增进亲情、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理念,着力构建“四大”机制,扎实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良好效果。



主要做法


(一)明晰改革思路,构建党委领导的统筹机制


争取区委转发《关于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明确了“1127”的改革思路,即确立“唤醒人性、增进亲情、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1”种工作理念;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1”个工作格局;构建以法院、民政、妇联等部门参与的“横向联动网络”及以由区到乡(镇、街道)共同参与的“纵向联动网络”“2”张工作网络;实施“裁判理念人性化、审判流程制度化、审判队伍专业化、工作力量联动化、审判场所情景化、管理机制规范化、审判公信可量化”的“7”项工作举措。


(二)紧扣流程节点,明晰法院主导的办理机制


坚持以案件办理实际流程为“线”,突出案件办理特别的“点”,制定执行《办理家事案件指导规则》,着力对家事案件处理流程、重要节点进行细化规范。一是着力规范流程。明确家事案件的调解前置等程序;创新推行《家事案件当事人申报一本通》制度。二是着力情感修复。充分借助家事审判辅助人员与当事人在亲缘关系、地缘关系、社会关系等联系紧密的特点,引导开展情感化调解。三是着力人文关怀。积极推行家庭暴力案件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推行“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公开审理为例外”、解除婚姻关系证明书等特别保护制度;设计发放《家事案件温馨提示》。


(三)规范履职行为,构建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


一是社会力量网络化。在区级、各乡镇(街道)分设家事纠纷调处室,从全区选任家事审判辅助人员,法院、民政、妇联等部门参与的横向联动及由区到乡(镇、街道)共同参与的纵向联动,共同化解家事纠纷。二是履职行为规范化。制定执行《家事审判辅助人员管理考核办法》,明确家事审判辅助人员的工作职责、时限及纪律要求等。推行《家事审判辅助人员履职一本通》制度,规范履职行为,提升履职实效。三是联动效果可量化。在婚姻登记处设置婚姻家庭调解室,与区妇联、区民政局共同调解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避免了协议离婚后当事人拒不履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义务而激化矛盾、引发诉讼。


(四)增强工作支撑,完善家事改革的保障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积极争取区政府和区综治办支持,将改革纳入依法治区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成立家事审判专门机构,组建家事审判团队。二是强化场所保障。改建专用家事案件办理场所,创新使用六角形审判台,突出“家”的温馨和感化作用,从环境上熏陶人,从细节上感染人。三是强化科技支撑。自主研发“家事案件服务平台”, 配套研发“诉讼、办案服务APP”。四是强化改革宣传。编撰改革制度汇编,编印《新时代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实践与探索》改革宣传专刊,拍摄改革微电影《家和万事兴》。



创新特点


一是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列为全区重要工作事项。成立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区法院院长任副组长,有关区级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主任为成员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争取区委支持转发家事审判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将家事审判改革纳入依法治区的重要内容,将改革履职情况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


二是创新家事司法理念,探索符合家事案件特点的审判工作机制。建立家事专业化审判制度,经编办批准设立家事审判庭(后因内设机构改革改为民事审判一庭<家事审判庭>);坚持不公开审理制度,对家事案件公开审理作为例外并从严把握;创新推行财产申报制度,对未申报或未如实申报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在财产分割时少分或者不分;创新调解前置制度,明确规定未经调解的家事案件不得迳行裁判。


三是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构建家事审判社会化格局。从全区及乡镇(街道)、村社等择优选任调查员、调解员、心理疏导员和跟踪帮教员组建家事审判辅助队伍,参与家事调查、纠纷调解、跟踪帮教及对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制定《家事审判辅助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家事审判辅助人员履职一本通》等规范审判辅助人员履职,加强对家事审判辅助队伍考评。


四是坚持“互联网+家事审判”思维,推进家事审判的信息化智能化。按照“服务至上、便捷高效、交汇互通”的理念,打造家事审判智慧化平台及配套APP,建立以家事案件为核心的“当事人—家事审判辅助人员—办案团队—审判管理组织—社会公众”间的互联互通,实现“便民服务、流程管理、绩效评估、实证分析、交汇互通”的“五大功能”。



实践成效


一是家事审判质效全面提升。坚持“唤醒人性、增进亲情、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理念,扎实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各项工作,2018年以来,梁平区法院共受理家事案件8398件,审结8170件,审结率97.29%,调撤率90.21﹪、服判息诉率99.27%、赡养案件巡回审判率持续保持100﹪,家事案件引起恶性事件0发生。


二是家事审判改革社会效果显著。择优选聘233名家事审判辅助人员参加调解疏导、社会调查等,2018年以来共委托调解疏导、社会调查530件695人次,尤其是委托调解的135件赡养案件中有127件达成调解协议、成功率达94.07%,共同调解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358件;创设财产申报制度,申报准确率98.12%,设置修复关系冷静期,促使186对夫妻破镜重圆,针对家庭暴力案件,积极推行人身安全保护令30件。


三是家事审判改革成果获得认可与推介。2018年5月,梁平区法院在云南昆明召开的全国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代表重庆法院系统作了家事改革经验介绍;2018年7月,家事审判庭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2020年10月,原告严某诉被告李某变更抚养权一案,以法治温情化解争夺女儿抚养权的当事人隔阂,被最高人民法院拍成纪实短片《答案》,作为两个典型案例之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2019年8月,重庆电视台《法官理家事》栏目走进梁平法院,拍摄三集电视节目,播出后社会反响良好。


来源:市高法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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