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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医院走廊地上的一滩水渍,女子摔倒致残!谁该为这场意外负责?

女子抱孩子就医时突然摔倒
不料造成十级伤残
后经调查
导致女子摔倒的原因是医院走廊上的一滩水渍
水渍从何而来?
谁又该为这场意外负责任?
……



9月27日,央视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播出节目《一场意外谁之责》,该节目选取了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真实案件进行拍摄。



案情简介

一次意外的摔伤

2018年6月,汪某甲(9岁)在其家属的陪同下到某医院就诊时,不慎将饮料洒在就诊通道地面,汪某甲、汪某甲的家属及医院管理人员均未及时采取措施将地面清理干净,随后,邓某穿着“人字拖”怀抱小孩经过该通道时,不慎踩到泼洒饮料的地面上滑倒,摔倒致十级伤残。邓某遂将汪某甲及其监护人和医院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共计20余万元。



法院判决



本案邓某受伤是因汪某甲不慎将饮料洒在地面,导致邓某滑倒受伤,汪某甲的行为是导致邓某滑倒受伤的直接原因,由于汪某甲为未成年人,因此其造成邓某受伤的损失由监护人汪某乙、黎某承担。本案事故发生地在医院门诊室通道,该通道人员密集,某医院对该区域应承担更多的安全注意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邓某怀抱小孩行走,应比正常行走情况下更加注意安全,但却穿“人字拖”在公共场所行走,未尽到安全注意谨慎义务,存在一定过错。最终确定原告在本次事故中承担30%的责任,被告汪某甲承担70%的责任,某医院在汪某乙、黎某不能承担赔偿时,承担20%的补充责任。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 黄亮:原告怀抱孩子行走,应比正常情况下更加注意安全,拖鞋相较于其他的鞋更加容易摔倒,因此原告本人也存在一定过错。


法官寄语法官友情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当自己或自己的小孩将水或果皮等掉落在公共场所地上后,不要一走了之,而是要提醒行人注意,及时自行清理或请管理人员清理。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尤其是候车厅、医院、火车上等公共场所,突发安全事件风险较大,公共场所管理人要抓好安全防范管理,及早发现,及时清理地面水渍、油污、果皮等易使人滑倒的杂物,确保公共场所行走安全。社会大众在公共场合,应当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步行时不玩耍手机,出门尽量不穿拖鞋,尤其在雨、雪天气,注意防滑,观察地面状况,确保自身行走安全。


来源:央视、万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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