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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院5年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82411件

12月24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重庆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和重庆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四个一’建设”推进情况。据悉,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依法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82411件,其中刑事案件8434件,民事案件73831件,行政案件146件。



市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海龙表示,近年来,市高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青少年工作、保护少年儿童权益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全市法院推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四个一’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水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护航。




推广“‘四个一’建设”,形成法治教育整体合力


全面开展以“一个小公民法律课堂”“一支法治教育队伍”“一套法治教育标准课件”“一间法治教育工作室”为核心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四个一’建设”,打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科学规范的未成年人保护、犯罪预防和法治教育工作机制,构建延伸工作更加全面、教育效果更加突出、影响辐射更加广泛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格局。


一是开设一个小公民法律课堂,打造法治教育靓丽品牌。针对中小学校师生、家长、社区居民等不同受众群体,采用“法院课堂”“校园课堂”“社区课堂”等形式推动“小公民法律课堂”进校园、进社区,特别是进山区、库区、边远学校,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法治观念,培养法治思维,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远离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累计开展各类法治教育活动800余次,受众20万余人。

二是建立一支法治教育队伍,提升法治教育专业能力。依托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力量,充分发挥党员干警先锋模范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在全市法院组建法治教育队伍,各中级法院、区县法院法治教育队伍由院庭领导牵头,员额法官或法官助理参与,以青年党员干警为主要力量。全市法院现已组建212人的小公民法律课堂讲师团和207人的法治教育工作室讲师团。

三是开发一套法治教育标准课件,服务法治教育高质量开展。结合司法实践反映出的突出问题、社会热点问题和师生家长关切的焦点问题,积极制作符合未成年人认知水平的“小公民法律课堂”法治教育课件模板和活动流程模板,在全市法院推广。

四是组建一间法治教育工作室,实现教育与保护双轮驱动。依托少年法庭改革,各中基层法院在审判区内设置一间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室,主动开展未成年罪犯安置帮教、困境未成年人帮扶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咨询、涉未成年人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创新法治宣讲、庭审旁听、模拟法庭等活动。

五是加强工作保障,促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提质增效。把“‘四个一’建设”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最大程度满足未成年人、学校、家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司法需求,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回应社会公众关切。




依托“‘四个一’建设”推动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大格局


一是联合团市委启动“双援帮扶”项目。今年5月,市高法院与团市委签订《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双援帮扶模式的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启动“双援帮扶”项目,并在荣昌区开展试点工作。该项目启动后,重庆各级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被告人或被害人存在心理干预需求时,向市高法院提交心理咨询服务申请,市高法院审核通过后转交团市委“12355”青少年服务台评估,并委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服务机构执行,形成覆盖面广、专业性强、响应迅速的服务保障机制。

二是深入推动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市高法院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兼职法治副校长选聘工作的通知》,优先推荐院庭领导、“小公民法律课堂讲师团”“法治教育工作室讲师团”成员等热心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熟悉相关法律知识的法官或法官助理担任兼职法治副校长。目前,全市法院有224名法官、辅助人员被选聘为各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

三是推动完善成渝两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不断加强成渝两地政法系统及有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团体的协调合作,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构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立体防护网。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依法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82411件,其中刑事案件8434件,占比10.2%;民事案件73831件,占比89.6%;行政案件146件,占比0.2%。向社会公开发布全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23件。


一是妥善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共判处未成年被告人3757人,占同期判处有罪被告人总数的2.99%;其中不满16周岁的307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8.2%。对于主观恶性不深、犯罪手段不恶劣、后果不严重、犯罪前一贯表现较好、犯罪后认真悔改、存在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且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未成年罪犯,大胆适用非监禁刑,有效避免其在监管场所受到“二次感染”。全市法院生效判决的未成年被告人中,非监禁刑适用率为49%。

二是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猥亵、拐卖、拐骗儿童等犯罪案件945件。值得社会高度关注的是,强奸、猥亵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呈递增态势,呈现“熟人”作案、惯犯居多、农村地区多发等特点。全市法院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不断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特别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依法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为指导,严格依法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大胆探索创新,形成一系列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审判机制。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探视等各类家事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的意外伤害、校园侵权、教育机构责任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行政案件73977件。

四是努力推动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建设。市高法院出台《少年法庭案件审理范围指南》,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实现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不断增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专业性,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全面的司法保护。目前,全市法院共有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审判团队45个,专门从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员额法官、辅助人员125人。



市人大代表林必忠、周琦,市政协委员李顺林,市高法院研究室主任高翔、中央驻渝及市内主要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


文字:刘洋、胡雅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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