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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一、自2024年1月1日起,重庆环境资源法庭管辖重庆市范围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二审、再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案件。案件范围依照《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庭受案范围的规定》(渝高法〔2023〕109号)确定。
二、自2024年1月1日起,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不再管辖环境资源案件,已经受理的环境资源案件由原受理法院继续审理。
三、重庆环境资源法庭办公地址为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486号。
特此公告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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