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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防控规定!日喀则一人被追究法律责任
8月31日,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卡龙社区居民米玛,无视疫情防控规定。在明知自己新冠病毒检测结果阳性的情况下,未按规定居家隔离,私自外出,造成疫情传播的严重风险。
桑珠孜区公安局依法对米玛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受案初查。目前,米玛正在隔离观察,待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视情追究其刑事责任。
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编辑:次仁加措来源:桑珠孜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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