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解释
教育帮扶
一、义务教育控辍保学
健康帮扶
一、大病专项救治
医保帮扶
一、参保资助:全市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对部分人员参保个人缴费实行分类资助,参保资助资金由财政资金和医疗救助基金解决。可享受多重身份参保资助的参保人员,按一种身份享受对应的参保资助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参保资助政策。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给予定额资助,按年度个人缴费标准50%的比例予以资助,享受资助后个人承担部分由参保人员自行缴纳。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按规定享受参保资助政策,按照低保对象资助标准给予定额资助。
住房安全保障
农村危房改造
兜底保障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就业帮扶
一、一次性求职补贴
生态帮扶
一、生态护林员政策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
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原则上可享受5万元(含)以下贴息贷款,对确有能力、有需求的可追加至10万元,超出5万元部分不享受贴息,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可续贷或展期1次,脱贫攻坚期内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在过渡期内到期的,也可续贷或展期1次。续贷或展期期间原各项政策保持不变。对因灾因疫暂无法按时还款的可合理运用续贷、展期政策,对确有需要且有能力的受灾对象,鼓励地方政府对追加贷款后5万元以上部分给予适当贴息。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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