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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无罪释放,恢复自由

 

我被无故以现行反革命分子的罪名判刑七年,到五年后改判无罪释放,不是偶然的,它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其一,首先是我确实没有任何罪。其二,抓判和改判都是某种形势的需要。其三,是我长期坚持不间断地申诉的必然结果,依据上述三点,我确定三五年后必然还我本来面目。


关在四大队二队的冯元芳,七队的杨桂禄,三队的李忠诚,他们分别是我的小学、初中老师,也都是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的,几乎同时押至十里丰四大队进行所谓的劳动改造的,刚来不久,他们就对我说据有关消息透露,我们这批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的所谓“四人帮“骨干分子很快会重新处理回家了。我听了说:“老师,据我分析没有五年左右时间,你们不要想出去,我劝你们既来之,则安之,耐心再等上几年吧!”结果不出我所料,在第五年,他们还比我提前改判无罪释放,临走时他们都说我比老师厉害,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


拿到了无罪释放通知书,我归心似箭,一刻也不想在十里丰待了。我请示了陶队长,队长十分通情达理,派人用手扶拖拉机把我送到湖镇鼎新杨家村我的家里,我无比感谢四队队长,通过两三年同队长一起生活,我发现在我一生中所碰到的领导干部中,他是最讲政策、策略,最有水平能力,最有人情味,最能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好干部,尤其是陶增有队长更是突出,故那么几十年过去了,我还没有忘记他的名字,我常想,如果共产党领导下的领导干部都能像他那样做,那么我们党的事业将会更加兴旺发达。


从被抓到回家一晃已五年没回家,我回到家突然出现在我母亲面前,使我母亲高兴得泪流满面,好半天才说出一句:“阿友你怎么会算的?真的五年时回家了。”我说:“阿娘,不是我算出来的,是我分析出来的。”回家是高兴地,但是判决通知书上让我回鼎新大队去报到,又使我大失所望,还好我知道当时的中央九号文件明确规定,被改判无罪释放的人,哪里来回到哪里去。故我在家稍待了几天,又踏上了要求浙江师范大学补发毕业证书和分配工作的征途。


要到浙师大,必须先到金华县人民法院去领取正式的改判文书。我到了金华县人民法院后,接待我的还是当时审问我给我判决的周庭长,他一见我去,就笑了起来,说还真想不到当年给你说中了,真的在五年时给你还本来面目,好吧!无罪改判书你拿去,希望今后好好工作,好好过日子,祝贺你恢复自由。


(未完待续)



作者简介:

一片祥云,男,出生于1949年9月,浙江省龙游县人,系浙江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生,由于积极参加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曾被隔离、调查审查,并被打成反动学生,现行反革命批斗,游斗等,逮捕判刑七年。五年后被平反无罪释放恢复自由。回浙江师范大学分配工作,此后30多年,在金华县、龙游县,外国语学校等学校,分别担任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科长,政教处主任常务副校长,校长等职得到领导与广大师生的好评,多次评为工作积极分子和先进教师被龙游县教委聘任为中学一级教师,文革中还被封为铁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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