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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不候!抓紧办!
今天是12月2日,2020年即将过去。临近年底,一些有时效的事情快到截止时间了,需要抓紧时间办理。年休假、医保报销……这些事项事关切身权益,一起来了解!
1、年假一般要当年休完,休不了有报酬
一般来说,年假应在当年休完。但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2、医保报销,过期或不候!
临近年底,许多地方开始集中办理当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保报销。
关于医保报销的时限,各地规定有所不同。以北京为例:每年12月20日(节假日顺延)前申报结算当年12月15日前发生的医疗费用;12月15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次年的1月20日(节假日顺延)前申报结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当年医疗费用清结日期。 具体相关事宜可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
3、车辆年检,年底很集中!
每到年底,汽车销售都很火爆。因此,年底也是车辆年检的集中时间段。车辆年检,就是指每个车辆都必须要的一项检测,相当于给车辆做体检,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日前,公安部交管局推出了多项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新举措,自11月20日起,6年以内的7-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
4、能否拿到年终奖,你了解吗?
关于年终奖的发放,法律没有硬性规定。但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或者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单位就应该按照约定或者规定发放。 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都未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按同工同酬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一般会支持离职职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5、失业人员别忘了还有这笔钱可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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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地升为高风险!
来源 / 工人日报客户端责编 / 刘子若 本期编辑 / 牛贝贝(实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