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礼德洞察 | 航运业须积极参与国家开发倡议
目前,广东、香港和澳门地区都亟待“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发布。
根据过往经验,发展纲要很可能只是一个计划纲要和指导方针框架,概述大湾区发展的目标,并确定大致的发展方向,而不会具体规定实际运营计划和详情。香港政府需要迅速制定“做什么”和“如何做”清单,确保知识和行动结合统一,将相关计划和指导方针落实到具体行动,通过将城市发展纳入国家发展,促进香港社会和经济发展结构转型。
到目前为止,有关方面就相关经济整合与合作签署了两份重要文件 ,《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和《关于支持香港全面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安排》。
这两份文件详述了有关香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大湾区项目的主要目标以及相关关键领域。
刘洋认为,航运业在海事争议解决、保险、船舶管理和融资等方面有着良好的业绩记录,因此在大湾区发展中应当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简介
刘洋
礼德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航运部 高级律师
香港与内地法律专业联合会 副会长
刘洋于2014年10月加入了礼德律师事务所的航运诉讼团队。
作为一名同时拥有英格兰及威尔士和中国执业资格的律师,刘洋专注于航运诉讼和仲裁业务。他的执业范围涵盖海事和商业法律,包括租船合同和造船合同的纠纷、二手船的买卖争议、货物索赔、共同海损、海事保险和货物买卖等的纠纷。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英文原版文章。
推荐往期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