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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穆红玉回京履新
据中国法院网消息:12月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就网络舆论传播工作开展集体学习研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学习研讨并讲话。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贺荣,党组成员、副院长姜伟、高憬宏,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忠,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穆红玉,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小荣、沈亮,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参加集中学习研讨。
上述消息显示:原重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穆红玉已回京履新,担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其曾长期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2015年调任纪检系统任职至今。
其前任刘海泉(1964年10月生)已于今年10月,离京任安徽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穆红玉简历
穆红玉,女,汉族,1963年8月生,山东沂源人,研究生,法律硕士,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07月,吉林大学毕业后,历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干部、书记员,刑事检察厅科员、副科级干部、正科级干部、助理检察员,副处级干部,抗诉处副处长(正处级)、检察员,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委员会秘书处处长;
2001年07月,历任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检察委员会秘书处处长,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正厅级),机关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常务副书记,刑事申诉检察厅厅长,控告检察厅厅长(2014年2月,任最高检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5年09月,任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2016年9月,历任中央纪委驻国家发改委纪检组组长、国家发改委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国家发改委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