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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李建明,重返纪检监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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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领导专栏”栏目更新显示:李建明,已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
李建明,此前担任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曾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在2017年10月当选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
其前任是吴海英(1967年2月生),已调任吉林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兼省政协党组副书记。
李建明简历
李建明,男,汉族,1963年1月生,湖北武汉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1984年07月,湖北医科大学(现武汉大学医学部)毕业后,历任湖北省宜昌县(现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卫生院医师、副院长,桥边卫生院院长,县卫生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1987年11月,历任湖北省委党校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科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1996年10月,历任湖北省卫生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恩施州委副书记(其间,兼州纪委书记);
2006年03月,历任湖北省体育局局长、党组书记,荆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咸宁市委副书记、代理书记,咸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恩施州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年08月,任中央纪委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组组长、国家体育总局党组成员(同年10月当选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2018年6月,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国家体育总局党组成员;
2018年10月,任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22年07月,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