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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一光不再担任安徽省委常委,另有任用
据“安徽先锋微讯”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中共中央批准:汪一光同志不再担任安徽省委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汪一光,此前担任安徽省委常委、秘书长。其一直在家乡安徽省任职,曾任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亳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
汪一光简历
汪一光,男,汉族,1965年3月生,安徽桐城人,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安徽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4年07月,历任安徽省桐城县石河高中教师、团委书记,石河区团委副书记,县委讲师组理论干事,徐河乡副乡长助理,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干事,团县委副书记,青草镇副镇长、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团县委书记;
1996年11月,历任安徽省安庆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市交通委员会主任、党委副书记兼市交通战备办主任,市交通局局长、党组书记兼市交通战备办主任,岳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6年05月,历任安徽省亳州市委常委、谯城区委书记,亳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其间,兼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市南部新区建设办主任、党工委第一书记),亳州市委副书记;
2014年09月,历任亳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2015年1月任),亳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兼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党工委第一书记),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厅级);
2021年11月,任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2022年7月,另有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