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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伟东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据“平安内蒙古”微信公众号消息:7月19日下午,公安厅召开主要负责同志任职宣布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杨伟东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上述消息显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伟东,已任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杨伟东,早期在江西省工作,2018年1月调任内蒙古任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专职副书记已空缺3个月。
今年4月,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包头市委书记孟凡利调任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
1985年08月,华东纺织工学院(现东华大学)毕业后,历任共青团江西省南昌市委学校部干部、市学联副秘书长,市委学校部副部长、部长兼市学联秘书长,市少年宫副主任、主任;
1997年10月,历任江西省南昌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南昌县委副书记,南昌县委副书记、县长,南昌县委书记;
2005年01月,历任江西省南昌市委助理巡视员、南昌县委书记,南昌市委常委、南昌县委书记,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副部长(其间,兼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4年08月,任江西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2015年12月任九江市委书记;
2018年0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2月兼任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2019年3月,任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22年07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