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速递|帝国,创造了什么?
联系、领土、帝国
在16世纪,世界变得更加相互联系了,但并不是由于有人刻意使之如此。在葡萄牙、西班牙、荷兰、法国和英国的支持下,国家权力被用来不仅要获得新商品和新殖民地,而且要阻止其他国家这样做。没有一个帝国政权能够维持它们所追求的种种垄断,但它们尝试这样做的事实向其他国家施加了压力促使它们建立海外帝国。任何一个帝国(或者就欧洲诸帝国总体而言,如果有人想回溯性地将它们视为一个整体的话)实际上是不可能使世界变成它的参照系的。奥斯曼帝国和中华帝国过于强大以至于不会陷入一个欧洲网络之中;非洲内陆则是无法接近的。欧洲诸海上帝国依赖于同非洲以及亚洲的贸易网络的各种联系,这些贸易网络是欧洲人无法控制甚至是所知甚少的。18世纪的世界仍然是多极化的。
我们不应贸然将16 世纪变成“全球化”的化身。相反,考虑“各种联系”的历史将使我们关注对这一时期有特殊意义的各种变化。从帝国的角度看,我们先回顾一下世界各地权力和贸易的重组情况,然后看看主权性质的变化以及对这些变化的种种限制。
在前罗马帝国的西部,对复兴帝国霸权的追求导致满怀抱负的各强国为了欧洲范围内以及海外的资源而竞争。欧洲诸帝国与遍及世界的许多国家互相影响(有时是强烈的影响),但它们是在彼此竞争的背景下这样做的。并不是所有的帝国都参与到这场博弈之中。在很长时间内,奥斯曼帝国和中华帝国可以选择退出或继续保持长时间的繁盛。
▲ 16世纪葡萄牙航海船只
相互竞争的帝国不得不发明新的权力武库。造船业、航海和军备方面的种种改良是至关重要的工具。众多贸易飞地、公司垄断、种植园以及定居殖民地是诸海外帝国的主要组成部分。欧洲的帝国缔造者们可能是极具破坏性的,其后果出乎它们的意料。即便如此,土著民有时还是会做出妥协,在入侵的各帝国中挑拨离间,利用各种贸易机会来获得新的工具和农作物,有时还能从侵入者的宗教机构与社会活动中找出某些能与他们自身相融合的东西。世界在这一时期的确变得联系更紧密了。诸帝国的这些做法扩大了联系,这些联系体现在各条商路的长度上。比如阿姆斯特丹到巴达维亚,也加强了市场联系,以至于一个大陆的采银业对另一大陆的货币体系是决定性的。
被延伸的诸条帝国的循环路线也为众贸易团体(希腊人、亚美尼亚人、犹太人、阿拉伯人、古吉拉特人)提供了各种机会,他们在商路沿线和列强夹缝中经营维生。各贸易网络不仅是将商品输往世界各地。它们还输送着各种基因,人的、粮食的以及动物的,更不必提疾病了,从瘟疫到梅毒和天花。各种贸易交往也带来了思想和社会习俗。早已横越了印度洋的基督教与伊斯兰教,随着交换的发展传播得更快了。穆斯林每年到麦加的朝圣和学者们的网络都持续地将人们四处迁移。尽管诸海上帝国有着众多垄断式的目标和措施,它们也无法控制自己所培育的诸多循环商路和活动,并且在那些若干网络重叠的地方,这些网络没有被编织成各种文化和物质交往的单一模式。
有人在回顾过去时可能会说,正是西欧诸帝国的脆弱性(即它们那致命的竞争),驱使它们增强自己的军事和行政能力,而且土耳其人和中国人从长远来看正是为他们早期的成功所累。但18世纪早期没有人知道这些。他们所知晓的是他们生活在一个众多帝国的世界里,而且各自(从中国到葡萄牙)都努力以其所支配的各种物质的和想象的手段去建立和维持自己的权威。
▲ 1661年8月21日威尼斯与马耳他舰队战胜奥斯曼帝国舰队
在这样的情况下,和往常一样,帝国不得不与中间人们合作,而且它们不得不玩弄差异的政治,在兼并和分化之间耍花招。在亚洲,欧洲诸帝国被迫(无论它们喜欢与否)与诸多当地势力打交道,从莫卧儿皇帝至当地商人、生产者和债权人。有时它们摧毁掉若干社群(就像荷兰人竭力确保对香料的垄断所做的那样),但这不一定使得体系更为有效地运行。高压政治的代价是昂贵的。在美洲殖民化的有意与无意的破坏性使西班牙统治者们面临着劳动力的不足,但是帝国空间也为这些自我产生的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法,如从一个大陆到另一大陆输入另一种劳动力,这里指的是非洲奴隶。
▲ 17世纪美洲的奴隶制
假如任何雄心勃勃的强国(从葡萄牙到英格兰再到莫卧儿王朝)试图遵循“自由”市场的规则行事,认为它们可以避免驾驭一个帝国的费用和负担,那么它们将会迅速被排斥或者被清退出场。因此,讲述“经济发展”或“西方崛起”的历史并不能让我们走得很远。
抽象地看待政府的各种“主权”理论也是如此,因为它们没有专注于各国(像它们实际上所存在的那样)是如何限制彼此调动不同种族和领土的各种资源的。有些学者纯粹地将并不是关于领土而是个人对君主效忠(也许是通过领主和权贵的一种等级制)的前近代政治学,与国家被定义为有界限的领土的另一种前近代政治学区分开来。本章我们正在讨论的这一时期,是适合此种转型的一个主要对象。但是与其将世界划分为若干时期,我们应当承认领土权和君主权这两个可供选择的观念并存着并被辩论和争斗着。我们不能将某个政治角色对领土的声明或某个政治思想家对某种领土原则的主张,误以为是对一个时代的定义或是对政治实践上的某种转变的一种特性描述。
16—18世纪最为引人注目的变化,并不在于统治者们对一块特定领土实施控制的深度,而在于行使权力的空间的范围。在美洲,葡萄牙和西班牙的国王建立了一套对领土和贸易进行直接的君主式控制的机构,而它们在国内是无法建立起来的。至18世纪初期在英格兰形成的财政—军事国家是被政府的海外探险所推动并实现的。英国人与西班牙、荷兰、法兰西诸帝国从大西洋到印度洋的竞争,意味着政府被迫所做的大量工作(见证了《航海条例》),是为了确保英格兰处于分散的经济进程的中心,该进程从全球的各海路到美洲的蔗糖种植园再到印度的各商业前哨站。路易十四统治下的法国政府有一点接近于在本国建立一种约束严密的政治制度,这要部分归功于该君主国试图统治的这一相对紧凑的地区(现在称之为“六角形”)。然而,法国正在如同帝国中的佼佼者一般行事,有着海外冒险和冲突,正与其邻国玩弄王朝政治,并依赖与地方上层精英的家产式关系,而且因此则不如“绝对主义君主国”这一词汇所称的那么专制了。
在全球帝国的背景下,欧洲诸国必须重构自身,但是某个国家可以轻易地扩大欧洲自身内部变化的程度。《威斯特伐利亚条约》(1648年)通常被追捧为是新制度的开端,标志着主要的欧洲强国都接受了领土主权的原则,并在各国之间相互得到承认。但是该和约的创新程度和影响的深远程度均没有如所认为的那么高。在威斯特伐利亚,欧洲列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神圣罗马帝国的王公们、法国国王和瑞典国王)试图终止一场旷日持久的宗教和王朝冲突——其以德意志的三十年战争或者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和尼德兰的八十年战争命名。荷兰人获得了独立,但他们已经在东印度群岛发明了一种不同的主权。该条约承认了神圣罗马帝国治下的诸多领土上的约300个王公的主权,但是神圣罗马帝国仍是首要的政治实体,在接下来的158年里介于邦联和帝国之间的某种状态。瑞典和法国被分配了新的领土,这些地区并非说一样的语言或者对一个国家有任何忠诚。
▲ 《威斯特伐利亚条约》(Wenceslas Hollar)
该和约的诸签署国既非严格意义上的民族国家,也没有明确的领土界限;它们在接下来的三个世纪里追逐并为帝国的勃勃野心所支配着。各种不同的且非对等的国家形式在 1648 年以后仍延续了很久:即类似于法国和西班牙的强大君主国、荷兰的商业共和国、波兰贵族共和国、瑞士联邦、意大利的诸商业共和国。欧洲保留着教皇、皇帝、国王、公爵、伯爵、主教、市政机构和持地领主。皇帝们相互影响并争夺或分配他们疆土的诸多组成部分,像他们以前做的那样。法国通常是英格兰的对手,但有时法国的盟友也对付联合省。荷兰的支持帮助在英国1688—1689年的内战中一派驱逐另一派。一个新的王朝联合于1700年出现了(尽管英国试图阻止),当时出自法国国王家系的波旁家族成员成为了西班牙的国王。
《威斯特伐利亚条约》本该促进天主教徒、路德宗教徒和加尔文宗教徒之间的宗教宽容,并限制王公们(通过他们自身的改宗)企图改变“他们的”领土上的宗教信仰的能力。但是宗教冲突并未停止,领土主权原则在1648年也并不新鲜且之后也未得到尊重。皇帝、国王、王公的分层化主权在19世纪时仍是一种现实可行的欧洲式选择,而且新形式的分层主权是在20世纪才被发明的,正如我们将看到的那样。“威斯特伐利亚主权”的思想,即有边界的统一国家与其他同等国家相互影响的世界,比起1648年来与1948年有着更多关联(第十三章)。
不平等、复合、易变的帝国之间的相互影响,确实推进了外交和法律方面的种种革新。正如我们已看到的(第五章),土耳其人已经赋予了外国人团体按其自身规则来进行管理的权利,并且坚持要求在其他国家的大使和大使馆得到相应保护。在荷兰东印度公司和英国东印度公司摆好架势相互敌对时,雨果·格劳秀斯写成了其论著《论海上自由》(1609年),借鉴了印度洋的若干海洋传统,即海洋是一个开放的高速通道。但是17 世纪的海洋已没有15 世纪时那么自由了。同时,面对莫卧儿君主阻碍或者加强其商业活动的能力,欧洲人打破了禁止与非基督教国家缔约的教会法规并承认了其谈判伙伴的合法性。这些出现在后来被称为“国际法”方面的革新,发生在诸帝国与它们五花八门的法律传统——罗马的、基督徒的、奥斯曼人的、穆斯林的、莫卧儿帝国的——之间的诸多交会区域上。外交和法律并未注重于调整对等国家之间的关系,而是为一个高度不平等的世界提供合法性和秩序。
▲ 生于莫桑比克的黑人弥助由传教士范礼安带到日本,后成为织田信长家臣
如果帝国总是意味着以不同的方式统治不同的人,美洲各帝国则激发了关于何为差异政治的种种直白的辩论。拉斯·卡萨斯坚决认为,天主教帝国包括美洲土著,后者的文明地位应该得到承认,即使他们是改宗的对象。美洲殖民者们依赖于一种同一性政治,即坚持主张他们在地理上的位移不能削减他们作为英国人的权利。两种观点除将奴隶视为劳动单位外,并没有对其进行更多其他思考,但(至少)大多数帝国抛出了关于奴隶主人们的最低行为准则的空口应承,如果他们想要被当成社会秩序中的受到尊重的成员的话。若干帝国机构给予某些依附民族以微小的机会以要求从国王那儿获得保护来反抗地方当局和地主,但几乎不足以使这些民族免遭上层精英们的贪婪和残暴之害。但并不是所有的帝国上层精英都认为被征服或奴役的人可以任意羞辱和剥削;合并和分化之间的关系不必保持一致。
15—17 世纪整个世界中诸多帝国的扩张,并不是一种由组织牢固的欧洲所进行的一心一意的征服,而是一种多面化的转变。由于统治者们跨越空间扩张权力、寻求中间人并操纵等级制度,众多社会和国家被分裂、重构和建立。沿着这条路,就像巴托洛梅·德·拉斯·卡萨斯一样,少数人停下来质问,我们创造了什么?
【本文选自《世界帝国史:权力与差异政治》第十章。作者弗雷德里克·库珀,纽约大学历史学教授】
《世界帝国史》
[美] 简·伯班克 弗雷德里克·库珀 著
柴彬 译
商务印书馆2017年7月出版
本书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帝国统治史,始于公元前3世纪,绵延至20世纪中期。幅员广袤的世界诸帝国在这一时期纷纷登上历史舞台。影响深远的罗马帝国,勇武虔诚的拜占庭帝国和阿拉伯帝国,年寿不永的加洛林帝国,灵活务实的蒙古帝国、奥斯曼帝国、俄罗斯帝国,自成一体的中华帝国以及彻底开启全球化进程的西方诸帝国……它们各不相同的统治策略深刻影响了世界历史的发展轨迹。作者不仅关注它们如何崛起、竞争并形成其独特制度与统治实践,而且超越对历史细节的泛泛叙述,将帝国作为一种统治形式加以分析考察。同时本书借助对各个帝国统治策略、施政传统的一系列对比,充分展示其内部的差异性、丰富性和复杂性,从而加深了我们对帝国统治史的理解。本书曾获2011年世界史学会年度图书奖。
往期精彩回顾
点击“阅读原文”进入亚马逊购买《世界帝国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