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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 人人有责
TA听起来很“高大上”
其实离我们生活很近
无处不在!
当你翻开一本书或聆听一首音乐当你在手机上刷短视频在电影院看电影当你网购一支口红或在商场买了一套化妆品每时每刻你都在和它打交道TA究竟有多重要?
我们且来一探究竟
给大家举几个案例吧!
一
7个字赔14万元!你怕了么?在2015年上映的电影
《鬼吹灯之九层妖塔》中
道具《鬼族史》、《华夏日报》封面
未经授权使用了向佳红自己创作的书法作品“鬼”“族”“史”、“华”“夏”“日”“报”向佳红认为侵害了自己享有的署名权、复制权故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四被告向原告向佳红公开赔礼道歉并共同赔偿原告向佳红经济损失十四万元!
二
抢注“papi酱”商标
被宣告无效!
网红经济时代知名人物的姓名被抢注为商标的事情屡见不鲜 2016年刘某申请注册了“papi酱”商标papi酱经纪公司认为刘某的行为损害了papi酱的在先姓名权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商标评审委员会以
该商标的注册损害他人现有的
在先权利为由
对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刘某不服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院认为自2015年开始papi酱已具有较高知名度诉争商标与“papi酱”艺名完全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将诉争商标与papi酱建立联系造成对商品来源的混淆误认据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二审也维持了原判
三
短视频虽“火”
但也容易引“火”烧身!
近年来随着自媒体和短视频平台的高速增长
短视频成为互联网知识产权
侵权高发地带
我们经常会在一些短视频App上看到一些博主发布的“五分钟看完一部电影”影视剪辑片段等短视频但是这些可能涉及到侵权问题 近日就有73家影视机构发布了联合声明这类作品可能涉及到侵权问题也引发了各方关注
四
遭遇“不良影响”您的商标可能会凉凉商标类案件近些年逐年递增商标申请注册存在多个“拦路虎”其中“不良影响”条款就是最“危险”的一头“拦路虎” 一旦遭遇了“不良影响”您的商标就可能会“凉凉”
1 不良社会效果不要有
某公司在第25类服装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了“鬼牌”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以诉争商标用作商标使用易使消费者产生封建迷信的联想不利于良好的社会风尚为由驳回了诉争商标的注册 3 粗鄙低俗不要沾
某饮品店在第41类餐厅等服务上申请注册了“臭榴芒”商标被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
法院经审理认为
诉争商标为中文“臭榴芒”
容易对一些社会公众的是非观念产生误导
与我们所弘扬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不符
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
第(八)项明确规定
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今天是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保护好知识产权也是在保护我们每个人的未来!保护知识产权 人人有责!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宣传与舆情办出品
来源:求是网、新华社
编辑:晓煜 编审:杨璐 佘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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