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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推荐市环境工程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的通知

生态遂宁 2021-04-16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推荐市环境工程中级

职务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各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遂人社发〔2012〕25号)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执行职称评审程序,提升评审质量,为行业建设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征集环境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策观念强,职业道德好,能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且本人自愿。

(二)具有环境工程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且任现职两年以上,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女的不超过60岁,男的不超过65岁。学术造诣深、知识面广,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熟悉本专业的最新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市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有突出贡献优秀人才可优先考虑,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三)具有指导和培养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全面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并有解决重大、疑难技术问题的经历。

二、入库专家需评审以下专业

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均分为6个子专业: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科研、环境评估、环境信息管理。

三、入库方式和程序

(一)申报人按自愿申请、单位推荐、评委审议、市职改办审批的程序。

(二)符合条件人员,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遂宁市环境工程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审批表》,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审核推荐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材料真实性把关,并将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在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三)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对推荐人选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四)经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函,说明人选推荐审核情况、公示情况等,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环境工程中评委专家申报信息由市生态环境局审核汇总后报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六)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入选人员进入遂宁市环境工程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

五、报送材料时间

《遂宁市环境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遂宁市环境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汇总表》(附件2)纸质表格1份(扫描件)及电子版;其他证明材料:职称资格文件、聘任文件复印件,获奖证书(限国家、省部级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论文、著作复印件(限省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体现本人业绩水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其他证明材料须装订成册)。所有复印材料需由各申报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注明审查人及审查日期),未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入库人选资格并暂停所在部门、单位下一年度的入库专家推荐资格。

以上资料于2020年11月13日前报送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307办公室(西山北路228号),联系人:张凤,联系电话:2391008,邮箱:83482736@qq.com。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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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蓝果儿

审核:陈洪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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