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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举报580件!第二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保督察进入下沉工作阶段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第二轮第三批6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0年11月10-12日陆续进驻广元、遂宁、乐山等6个地市开展督察工作。截至11月16日,各督察组均已进入下沉工作阶段。
在下沉工作阶段,各督察组将根据前一阶段督察掌握的情况和问题线索,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现场,采取暗查暗访和蹲点调查等方式开展工作。对县(市、区)和重要乡镇,重点了解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对市级部门,重点调查了解职能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和依法履职情况;对企业,重点检查了解其生态环境守法情况。
下沉工作期间,各督察组还将针对重要问题线索开展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并就是否存在采取“一刀切”方式应对督察的情况开展检查。同时,还将进一步核实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实施情况和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对生态环境保护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不碰硬,以及整改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加强针对性调查核实,做到见人见事见责任。
各督察组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继续将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及时转办督办,加强抽查核实,开展实地回访并面对面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督促被督察地方、部门和企业有力有序推进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力求整改效果与群众感受相一致,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截至11月15日晚20时,各督察组共调阅资料3204份,开展个别谈话86人,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580件,下沉督察现场点位287个,移交案件3件。
信息来源:四川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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