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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硬核保就业:加大事业单位对毕业生招聘力度,市属高校研招计划增30%

重庆人社 2020-08-31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

如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

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


昨(11)日,重庆市政府网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推出一系列帮扶政策,包括帮助农民工实现就近就业、加大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开招聘力度、市属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量增加30%等举措。


具体有哪些重点,一起来看看!


加大减负稳岗力度 提升创业担保贷款额度


《意见》提出,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严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中小企业,返还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意见》明确,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个体工商户以及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合理降低利率,对优质创业项目免除反担保要求。


各类城市创优评先项目应将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小店经济”、步行街发展状况作为重要条件。对年新增创业主体较多、带动就业效果显著的创业孵化基地等载体,以及在疫情期间提供场租减免和创新性服务支持的载体,视其绩效给予18万—28万元的补助。


网络图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帮助农民工就近就业


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意见》提出,要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暂时无法外出的农民工投入春耕备耕,从事特色养殖、精深加工、生态旅游等行业。广泛收集和发布本地用工需求信息,充分挖掘当地产业园区和服务业带动就业潜力,通过岗位置换、就业推荐、技能培训、托底安置、创业帮扶等方式,帮助农民工实现就近就业。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开展以工代赈工程建设,优先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湖北返渝农民工和低收入群体就业。


支持和引导更多企业因地制宜创建扶贫车间,重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


国企为毕业生提供不低于50%新增岗位

加大事业单位招聘力度


高校毕业生是庞大的待就业群体。《意见》鼓励企业扩大就业吸纳规模。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020年,重庆国有企业提供不低于50%的新增岗位,专门招聘应届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得随意毁约,不得将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件。


同时,加大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开招聘力度,2020—2021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扩大基层项目招募规模,2020年招录选调生600名左右,招募“三支一扶”人员500名左右、特岗教师200名左右,招募“西部志愿者”1500名左右(含延期)。


支持开发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2020年应届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各区县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每月给予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网络图


市属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量增加30%


《意见》同时提出,要扩大招生入伍规模。积极落实国家扩大2020年硕士研究生和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计划部署,市属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量增加30%,专升本规模扩大至占全市高校专科毕业生总量的15%左右。扩大大学生应征入伍规模,健全参军入伍激励政策,提高应届毕业生征集比例。


 大学生也是创业的重要群体。《意见》提出,要引导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实施“优创优帮”在校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每年择优遴选30个项目,给予一定立项资金,并安排导师跟踪帮扶1年。实施“渝创渝新”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每年择优遴选100个左右项目,根据项目质量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鼓励困难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


《意见》指出,要优化用工指导服务,鼓励困难企业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方式稳定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确保劳动关系稳定。


为了保居民就业,《意见》也明确了表扬激励措施。对就业创业任务完成较好的区县,予以资金支持。对在稳就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

来源:重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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