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2020年重庆市养老金这样上调!
定了定了!
2020年我市养老金又上涨啦!
国务院决定
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本月底前兑现到位!
小伙伴们
快来算算爸妈今年养老金
能涨多少钱?
【一】国家要求
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不含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国家要求各地以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为高限确定调整比例和水平。
【二】我市如何调整
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具体为:
定额调整
符合调整范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增加42元。
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本人缴费年限低于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调整。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以同类人员2019年12月平均养老金水平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3%。
适当倾斜
倾斜调整主要对高龄退休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较早的企业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适当倾斜。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我市已经建立了退休人员高龄养老金增发机制,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仍按原规定享受高龄增发养老金。
注意啦!
国务院批准的我市艰苦边远地区为:黔江区、武隆区、城口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举个栗子!
人物:老李
1983年在某企业参加工作
■ 退休时间:2013年退休
■ 缴费年限:30年
调整后每月能多领多少养老金?
按照调整办法:
【定额部分】每月可增加42元
【挂钩部分】缴费年限为30年,按照3元/年来算,每月可增加90元。
本次养老金调整后,老李每月可以多领42+90=132元。
人物:老郑
1976年在某企业参加工作,在我市艰苦边远地区退休
■ 退休时间:2011年退休
■ 缴费年限:35年
调整后每月能多领多少养老金?
按照调整办法:
【定额部分】每月可增加42元。
【挂钩部分】缴费年限为35年,按照3元/年来算,每月可增加105元。
【倾斜部分】老郑符合倾斜调整中关于“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的规定,每月可增加20元。
本次养老金调整后,老郑每月可以多领42+105+20=167元。
【三】我市何时发放到位
在当前受疫情影响,财政收入放缓,实施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政策,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进一步加大的情况下,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关怀。目前,我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正抓紧组织实施兑现工作,确保在7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兑现到位。
小提示!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02312333电话咨询服务热线或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咨询!
《通知》全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2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一)企业退休人员
1.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2.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含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3.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2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我市用人单位未参保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养老保障有关遗留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11〕272号)等有关规定参保,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并在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和城镇超龄人员(不含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三)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两航起义退休人员、原南侨机工服务团退休人员等不执行本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
二、调整时间
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办法及标准
(一)定额调整
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2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其中本人缴费年限低于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调整。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同类人员2019年12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3%。
(三)适当倾斜
1.符合本通知调整范围第(一)项第1、2目规定的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下列规定倾斜调整:
(1)对1953年年底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2)对国务院批准的艰苦边远地区(黔江区、城口县、武隆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下同)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3)对200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每超过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4)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2019年年末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以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
2.符合本通知调整范围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国务院批准的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四、资金列支渠道
企业退休人员按规定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原渠道列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规定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按原渠道列支。
五、审批权限和程序
各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局按本通知规定确认调整对象和调整金额,经当地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审核,送市社会保险局汇总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审定;各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局按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批准的调整对象和调整金额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7日
养老金上调啦!赶紧分享给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