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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邀您提建议
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市人力社保局和市教委共同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人社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基础上,结合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实际,按照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分类管理、激励创新、服务发展、择优晋升”。主要内容为“一导向、二首要、三综合、四立交、五促进”。
“一导向”是,坚持“教师爱岗敬业、教师队伍健康发展、学校事业持续进步”的目标导向;
“二首要”是,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职称晋升的两个首要条件,实行失范行为“一票否决”;
“三综合”是,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表现”前提下的以学术能力、学术水平、学术贡献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评价;
“四立交”是,在职称评审中坚决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评价倾向,构建多种评价渠道、多种评价方式、多种评价维度、多种评价要素的职称申报评审“四维立交桥”;
“五促进”是,希望新制订的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能够促进 “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促进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基础工作落实,促进“回归本分”的岗位自觉性形成,促进教育教学体系内涵建设工作实施,促进高校人才培养能力水平提升。
公众可以通过扫码查看征求意见稿并按通知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
扫码查看征求意见稿
关于《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