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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期间失业保险若干问题系列解答一

重庆人社 2022-12-06


为更好地应对解决本轮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回应社会关切,让失业保险在特殊时期全面发挥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作用,“重庆人社”微信公众号将陆续推出“新冠疫情期间失业保险若干问题系列解答”,今日发布解答一。


失业保险金领金人员领金期满后,近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仍没有找到工作,还可以领取什么补贴?

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3个部门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20号)规定,对于领金期满后仍然失业的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在2022年1—12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1.2022年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2022年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申领失业补助金之前一直处于失业状态。2.在2022年至少有一个月的失业保险缴费记录,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申领失业补助金之前一直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


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200元/月,按月享受,最长不超过6个月。失业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办理。线上,可下载“重庆人社”APP或登录“重庆就业”微信公众号,找到政策申报模块根据系统提示线上申请。线下,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的人员,请到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对于不符合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请到最后参保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按照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建议大家通过线上渠道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补助金政策执行到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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