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招人啦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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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年龄要求:
2023年应届毕业生,包括京内生源和京外生源,京内生源是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京外生源办理相关落户事宜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中京外生源本科生不超过26周岁(1997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社会在职人员,除符合岗位职称要求外,应不大于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应聘人员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可直接拨打报名电话进行咨询了解。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考生身份:
招聘对象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和社会在职人员(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岗位)。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含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九)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名方式
应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发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校生提供学生证件)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扫描件,以及信息采集表(.xls版本)至报名邮箱(详见《国家民委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每人限报1个岗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8日接受报名。
监督举报电话:010-66508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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