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两江新区一国企招聘文秘写作、招商管理、建筑设计等16个岗位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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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涉及16个岗位,拟招录合同制员工19人。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勤奋踏实,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身心健康;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拼搏奋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综合素质高;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在廉洁自律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对年龄有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在1987年5月31日及之后出生,依次类推;
2.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3.招聘岗位要求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须同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4.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5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以上为基本资格条件,应聘人员还需符合《某国有企业社会招聘岗位表信息表》(附件1)中各岗位对应的学历、专业、职称、年龄、资历或能力要求等相关资格条件。
不可录用的情形
在各个招聘环节或试用期内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经综合研判,可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入职前按不予录用处理,对已入职的试用期人员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1.伪造学历、学位、各类资格证件、人事档案的;
2.无合法身份证件或提供虚假身份证明的;
3.无正当理由,未提供合法的原单位离职证明的;
4.无正当理由,未提供无犯罪证明材料的;
5.提供了原单位离职证明,但处于竞业限制期内的(取得原单位谅解书或能够证明竞业限制范围不包含应聘岗位的除外);
6.伪造、夸大实际工作经验和工作业绩的;
7.隐瞒真实情况,获得本不具备的应聘资格条件的;
8.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或违反国家及上级规定的任职回避规定的;
10.过往经历中有吸毒涉毒史的;
1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12.被开除公职的;
1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它情形。
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至2023年5月26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法: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获取报名链接;
3.本次报名为诚信报名,请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等相关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一人多投”。
面试通知
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任职要求对应聘者进行简历筛选,择优通知应聘者参加线下面试。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手续费等任何费用,请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受骗;
(二)招聘单位将对报名资料严格保密,应聘者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和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
(三)请应聘者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招聘期间相关通知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请保持本人手机等通讯畅通;
(四)其他未尽事宜,招聘单位具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王老师023-63120329。
附件1.
来源:两江新区直聘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