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信息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我中心2024年拟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单位简介
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信息中心是退役军人事务部所属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综合信息数据库、大数据平台建设,信息采集和数据管理系统运行维护,以及部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
招聘岗位
详见《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信息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
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4年全国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部队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
应聘人员一般应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即将获得最高学历对应专业。京内生源指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不含学校集体户口),京外生源要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
四
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京外生源须符合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调查研究和公文办理能力,有服役经历或从事过为退役军人服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5.不得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
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包括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9日止,报考人员须登录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mva.gjzhaopin.cn)注册、在线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逐项填写报名表,要求信息完整,不得隐瞒,无内容项要注明“无”,报名表右上角需有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不得修改《报名表》格式。报名后生成并打印《报名表》留存。
2.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所在学校盖章确认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
3.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如有),同时如涉及集体户口报名期间无法取得的,请提供签字说明。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应对所有填写及提交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如在平台注册、报名期间遇到任何网络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10-87700082,或将问题反馈至邮箱:guojiazhaopin@163.com。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发布笔试公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拟招聘岗位计划3倍的,经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各招聘岗位按照1:8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全部列入),并在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面试同时还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
正式面试考试前24小时,考生如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将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遇递补情况将直接电话通知考生本人,不再另行公告。岗位面试比例不足1:8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面试,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满分为10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每个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考察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未参加、未通过体检或无法按时间节点安排考察的,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遇递补情况将直接电话通知考生本人,不再另行公告。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规定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六
注意事项
(一)考生请密切关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查询相关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10-87933613(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信息中心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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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