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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2023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开始啦

重庆人社 2024-04-15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水平,推动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2023年度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检查工作已开始,请您关注!


一、对象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前,经市、区县两级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二、检查内容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023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诚信办学以及培训项目开设、培训场地、办学设施、师资队伍、培训质量、招生宣传、就业创业、教材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党建工作等情况。


三、检查步骤

(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自查(3月底—4月上旬)。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含市级)进行办学情况自查,准备年度检查资料,于2024年4月12日前书面提交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并于4月12日至19日,“职业能力建设信息管理系统”,更新单位基本信息,通过“年度检查栏”上传相关资料。


(二)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检查(4月中旬—5月上旬)。2024年4月15日至30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按要求对辖区内所有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含市级)进行检查,并将年检结论向社会公布。于5月10日前,通过“职业能力建设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年检结论,将相关资料纸质扫描件,连同电子件报送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三)市级培训学校资料报送(4月下旬—5月中旬)。2024年5月15日前,市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仅限2020年以前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批设立的)按要求将相关资料邮寄至市人力社保局政务服务平台。


四、注意事项

(一)2021年及以后设立的市级培训学校,登录“职业能力建设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年度检查[区县级]”栏目上传相关资料。

(二)经市人力社保局行政许可,跨区县设立校外办学点(不含短期培训备案)的市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还需提交校外办学点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初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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