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举行首例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
12月13日上午,杭州市首例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在滨江区检察院举行。
听证会现场
2017年8月,犯罪嫌疑人杨某(女)及李某(女,另案处理)因琐事与同宿舍的被害人胡某(女)发生纠纷,后杨某等人对胡某拳打脚踢,造成胡某腰椎右侧横突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11月2日,杨某经滨江区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
11月30日,杨某辩护人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滨江区检察院检察监督部受理后审查发现,杨某刚满18周岁,且系初犯,批捕后其近亲属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依法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决定由检察官组成听证组,申请方、侦查机关、被害人出席听证会,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审查听证。
现场记录在听证组介绍听证程序、意义目的及本案案情后,杨某辩护人提出了无羁押必要的理由与材料。
同时,参与听证的杨某母亲发表了“因家庭原因,杨某自幼缺乏家长管束,刚满18岁,性格冲动犯错,希望能变更强制措施给予改过自新机会”的申请。
“杨某目前认罪态度较好,能够认罪认罚,证据基本固定到位。”侦查机关民警介绍了本案侦办的基本经过,并向杨某母亲了解了目前家庭居住状况是否具备取保候审条件。
随后,被害人胡某客观陈述了双方调解并已收到赔偿款及当时自愿谅解经过,同时也表达了杨某是否有继续羁押必要的个人意见。
听证组将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进行合议,根据法律和案情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是否具有羁押必要性的建议。
听证会结束后,他们这样说……
人民监督员
滨江检察院从保障人权角度维护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用心办理发生在人民群众生活当中的案件,体现了检察机关的公开、公正、公平,令我们深有感触,希望这种形式大力推广。
市检察院余才忠
滨江检察院举办杭州首次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敢为人先,干在实处,听证程序规范、到位,有利于办案部门更加全面掌握案件各类信息,保障审查工作的科学性,展现司法部门的办案温度,有助于扩展检察机关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知名度,是阳光司法、检务公开的生动体现,具有重要示范、引领意义,在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提升审查质量和公信力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 | 杭州检察
编辑 | 朱颖婕 监制 | 徐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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