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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可疑人员、可疑物品的处理预案

2017-06-06 物管纵横


发现可疑人员、可疑物品的处理预案

1.0

1.0 目的

通过建立本应急预案,确保物业区域内发生治安紧急突发事件时,能迅速、有效地制止并处理,保护业户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2.0 范围

适用于物业区域内发生治安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3.0 职责

3.1 管理处经理和安保主管负责治安紧急突发事件处理的现场指挥和督导;

3.2 安保班长和安保员根据本预案坚守岗位,各尽职责,进行现场处理和安全防范;

3.3 管理处其他人员应听从上级领导的调遣,积极参与紧急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

4.0 处理预案

4.1 发现可疑人员的应急处理

4.1.1 门岗值勤中如发现可疑分子时,要查验其证件,对持无效证件或说不出正当理由的人员禁止进入物业区域;

4.1.2 巡逻值勤中如发现可疑分子时,要查验其证件,必要时带到管理处进一步审查;

4.1.3 发现在推销及散发广告的人员要坚决制止,并监督其立即离开物业区域,或通知城管部门查处;

4.1.4 发现有作案嫌疑人要严格审查,必要时可送往派出所作进一步审查;

4.1.5 值勤安保员在处理各类可疑人员,不允许自行处理放人,更不允许敲诈勒索,私自罚款;

4.1.6 对于必须进行经济处罚的人员由管理处决定处理。

4.2 发现可疑物品的应急处理

4.2.1 发现可疑物品时,不可轻易挪动,应立即报告安保班长、主管,并坚守现场不准任何人接触;

4.2.2 安保主管指派专人到场确认,如确认可疑物品无危险时,在安保班长的监督下对物品进行登记,作为捡拾物品收存,以备物主查找;

4.2.3 如怀疑为危险品或爆炸物时,应向公安机关报警;

4.2.4 在警务人员到场处理前,安保主管应组织疏导在可疑物品周边的人员,并布置警戒线;关闭现场设备;控制各出入口及出入通道,注意发现可疑人员;

4.2.5 做好与附近医疗机构联系的准备,并做好应急设备和器材的组织、准备工作;

4.2.6 如可疑物品发生泄漏或爆炸,应保持冷静,抢救生命,组织灭火,协助公安机关、消防中队、医护人员抢救伤员,封锁现场;

4.2.7 警务人员抵达现场后,应积极配合其开展工作;

4.2.8 安保主管跟进事件的处理,并将事件处理过程填写《紧急突发事件处理报告》,经管理处经理批准后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领导。

5.0 相关文件

6.0 工作记录

6.1 紧急突发事件处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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