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 齐卫平:新矛盾的表述,为何用转化而不是转变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党中央从世界形势深刻变动和国内建设发展情况出发,得出的一个重要科学论断。
经验表明,正确研判社会主要矛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1949年以来,我们先后于党的八大、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通过党的决议或党代会报告对社会主要矛盾作出结论。这几次就社会主要矛盾作出结论的历史背景、带来的效果并不完全一样,但一致说明这是一件影响到党和国家事业、社会治理和人民利益的大事情。社会主要矛盾认准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有了正确制定、有效实施的保证。反之,在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上出现偏差,经济社会发展就会发生失误,甚至造成严重后果。
在党的十九大之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是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判断,到党的十九大召开时已有36年。时光荏苒,改革开放伟大实践使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果对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还停留在以往的认识水平上,无疑会阻碍党和国家事业向前发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砥砺奋进的实践经验,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崭新论断,对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了新时代的回应。
我们注意到,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时,同时使用了“转化”“变化”两个词。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有两段话,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里用的是“转化”;二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这里用的是“变化”。“转化”“变化”与“转变”看似说的是一个意思,但不同用词传递的信息是不一样的,隐藏的含义也有所不同。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的矛盾运动表现为质变和量变辩证统一的发展过程,量变积累创造质变的基础,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代表事物根本性的变化,量变体现事物发展特征的变化。事物变化有两种基本的形态,第一种是改变性质的变化,代表从甲到乙的转变; 第二种是不改变性质的变化,代表相关特征的改变。党的十九大报告用“转化”和“变化”表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显然是第二种形态的变化。
由此,这个新论断不是否定此前的论断,不是替换、取代的关系,而是互补、递进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党的十九大作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论断,揭示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向前延伸的过程性变化。这一变化发生在改革开放不断向纵深推进的过程中,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推进的阶段性变化。
解释这个用词差别,不是抠字眼、玩文字游戏。它关系到如何精准把握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内涵及其新要求。党中央在1981年正式纠正了把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作为社会主要矛盾的错误,具有拨乱反正的意义。经过40年的努力,中国走出了物质贫困的时代,摆脱了商品匮乏的窘境,提升了美好生活需要的层次。这样的变化无疑意义十分重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根本性改变。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这段论述正是用“转化”“变化”而不用“转变”来表述的依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这个飞跃是相互关联的历史过程,不能把站起来、富起来和强起来机械地割裂开来。
还要看到,今天我们离国家总体富裕、人民整体富裕还有差距,还面临艰巨的脱贫攻坚任务。因此,对社会主要矛盾的认知需要保持理性的态度,切勿头脑发晕、急功近利。
具体来看,按照用“转化”“变化”的词义来理解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既要看到解决温饱问题后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依然是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向着更高要求、更广范围发展,也要认识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要日益成为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的增长点。相关方面的诉求不是新产生出来的,而是新增长起来的。
由此,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用“转化”“变化”进行表述,其背后的指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的问题并未因此画上句号;同时,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在民主、法治、公平、安全、环境等方面创造新气象、展现新作为,兑现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的承诺。
文章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简介:
齐卫平,我校政治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