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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和入户怎么办?请收好这份办证攻略

2017-08-28 肇庆高新发布




每次想要办证,

就得各种问朋友、各种查资料,

麻烦得不要不要的……


so!

小编为你综合了居住证和入户的办证攻略,

这下不用到处求助了,

收好不谢~


流动人口居住证



1、适合人群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登记后满半年,并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可以申办居住证。


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张;居住登记回执;

(3)到有资质的相馆照居住证相片回执和相片一张;

(4)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2、延期签注


(1)填写广东省居住证补(换)领、登记项目变更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张;

(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办理入户



1、亲属投靠入户


按照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被投靠方属我市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准予共同居住生活的亲属办理相互投靠入户城镇。


凭以下材料申请办理:

1、被投靠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明指户口簿及身份证,集体户口无户口薄卡的可提供信息完整的户籍证明);

2、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3、迁移人身份证明及申请报告 (加具入户所在居委会意见);

4、被投靠人与迁移人关系证明。


2、购(建)房和置业入户


1购(建)房入户和共同购房入户

按照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或合法自建房,本人、房产共有人及共同生活居住的亲属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购买二手房的,原户主的户口全部迁出后。


凭以下材料申请办理:

1、房屋产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及交楼合同);

2、迁移人申请报告 (加具入户所在居委会意见);

3、迁移人(随迁人员)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明指户口簿及身份证,集体户口无户口薄卡的可提供信息完整的户籍证明);

4、迁移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


2购买非住宅房产入户

购买办公楼、公寓和商铺等非住宅用途的房产,按非住宅房产不能立户的规定,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亲属可以在房产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凭以下材料申请办理:

1、房屋产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

2、迁移人申请报告(加具入户所在居委会意见);

3、迁移人(随迁人员)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明指户口簿及身份证,集体户无户口薄的可提供户籍证明);

4、迁移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


3、投资创业入户


按照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投资兴办各类企业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和合法固定经营场所的,投资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亲属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凭以下材料申请办理: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或股东证明;

2、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3、迁移人和所在单位的申请报告(加具入户所在居委会意见);

4、迁移人(随迁人员)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明指户口簿及身份证,集体户口无户口薄卡的可提供信息完整的户籍证明);

5、迁移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



4、租赁居住人员入户


按照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租赁合法稳定住所,持有居住证并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上的人员,本人可以在租赁房屋所在地或租住地社区集体户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其共同居住生活的亲属可以办理随迁。


凭以下材料申请办理:

1、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2、迁移人申请报告(加具入户所在居委会意见);

3、迁移人(随迁人员)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明指户口簿及身份证,集体户口无户口薄卡的可提供信息完整的户籍证明);

4、迁移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

5、居住证。



5、引进人才入户


1基础人才入户

大中专(技校、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取得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技术人才,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其共同居住生活的亲属可以办理随迁。


凭以下材料申请办理:

1、大中专(技校、职业技术学院)学历证明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用人单位与迁移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招录聘用手续或单位证明,或自主创业的证明材料;

3、迁移人的申请报告(加具入户所在居委会意见);

4、迁移人(随迁人员)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明指户口簿及身份证,集体户口无户口薄卡的可提供信息完整的户籍证明);

5、迁移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


2紧缺人才入户

围绕每年度《肇庆市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对符合我市“西江人才计划”引进培育标准的人才,尤其是我市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重大项目和社会领域引进培育的技术、技能或管理人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其共同居住生活的亲属可以办理随迁。


凭以下材料申请办理:

1、学历或资格认定证明材料;

2、政府或人社部门对急需紧缺、特殊贡献专业人才的认定文件;

3、迁移人和所在单位的申请报告(加具入户所在居委会意见);

4、迁移人(随迁人员)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明指户口簿及身份证,集体户无户口薄的可提供户籍证明);

5、迁移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



稳定就业人员入户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执照等。

在城镇合法稳定就业,同时按国家规定参加满半年以上社会保险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亲属可以在本人或亲友住所、用人单位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凭以下材料申请办理:

1、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2、迁移人身份证明及申请报告(加具入户所在居委会意见);

3、用人单位与迁移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招录聘用手续,或工商营业执照;

4、缴纳社保证明;

5、迁移人(随迁人员)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明指户口簿及身份证,集体户口无户口薄卡的可提供信息完整的户籍证明);

6、迁移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工工作调动入户



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同意调动工作的公务员或职工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亲属可以在本人或亲友住所、用人单位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凭以下材料申请办理:

1、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2、迁移人身份证明及申请报告(加具入户所在居委会意见);

3、调令复印件(接收单位加具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4、接收单位的接收证明;

5、迁移人(随迁人员)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明指户口簿及身份证,集体户口无户口薄卡的可提供信息完整的户籍证明);

6、迁移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


 注意:

除上述需提供材料以外,

入户的小伙伴

还需提供亲属共同居住的证明

如居住证,学校证明,社保证明等。


办证地址:肇庆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安窗口。

居住证业务咨询热线:3601807,

户政业务咨询热线:3643116。


今天的办证攻略还满意吗?

还有什么证件是你想了解的?

欢迎留言哦,

小编将持续为你报道!


肇庆高新发布编辑部

资料来源  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 区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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