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大力排查整治校内外教研、培训机构,这些机构可能被取缔
近年来
越来越多的家长
为了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
纷纷给孩子报名各种培训班
无形中加重了孩子的学习和心理负担
为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现我区对面向中小学生
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
开展集中整治
(一)校外培训机构,包括由教育、民政、人社 等审批的及无照无证面向中小学生举办教育类培训业务的培训机构(含托管机构)。
(二)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校、 教研机构。 包括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及学校管理层、 教职员工以及教学教研机构。
截止到11月底,区教育局将联合区内相关单位对以上治理对象开展八方面的摸排和督促整改。(1、安全隐患,2、无照无证,3、有照无证,4、招生和培训内容不规范,5、培训与招生挂钩,6、公办和民办中小学不规范办学行为,7、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行为,8、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扫码查看详细方案内容
为推动我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更大实效,区教育局呼吁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活动监督。
举报电话:0758-3649932
举报邮箱:dwjyjbgs@163.com
如此大力度的整治行动
将对依法维护学生权益
解决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
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产生很好的促进作用
同时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我区
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
现对区内
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营利性)
开展申请办理活动
对符合办学条件的,区教育局组织各相关单位将于11月上旬完成办证审批程序;
对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对照机构设置标准建立整改台账,确保于11月中旬完成整改;
对未能按时完成整改且取得开办许可的,将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 咨询电话:0758-3649131
各有需要的培训机构
请于10月18日前
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设立材料目录
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申办报告
3 举办者的居民身份证
4 举办者的户口本
5 举办公司简介(个人举办无需提供)
6 举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人举办无需提供)
7 资产来源有效证明文件
8 资产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
9 场地产权文件
10 场地平面图
11 场地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2 联合办学协议(两个以上举办者需提供)
13 筹设批准书(直接申办无需提供)
14 筹设情况报告(直接申办无需提供)
15 培训机构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16 拟任首届董事会或其它决策机构组成名单
17 培训机构拟任行政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
18 培训机构拟任党组织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
19 培训机构拟任培训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20 建筑工程消防意见书
成长不必太着急
让我们为青少年打造美好的成长空间
共同呵护他们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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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彭小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