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格!大旺这位商家燃放爆竹已被罚!
新春佳节将至,为了增添喜庆氛围
很多人喜欢燃放烟花爆竹
不过,这样也增添了火灾等隐患
早前,我区就公布了
关于禁止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公安民警深入辖区宣讲宣传和派发禁燃烟花爆竹宣传单张
但仍有人踩“红线”,
在禁放区内违法燃放鞭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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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一违放鞭炮者被罚
2月3日,违法人员邱某在迎宾大道一商铺门前燃放爆竹,被大旺公安分局的民警依法查处。经过调查,邱某在该商铺从业,当天商铺关门放假,为庆祝过年便放起了爆竹,公安机关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邱某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肇事者 邱某“非常抱歉给市民带来了干扰和污染,现在知道了这样的事情,我以后都不会去犯,也不会去做这样的事情。”
1月19日起,我区已发出在禁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希望广大市民遵规守纪,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同时,对于在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绝不姑息。
文明过节,从我做起!
下面,我们再看看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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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关于禁止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下列地点及其周边范围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一)北至创新大街(原将军大街)、东至北江大堤、南至大旺大桥、西至信宜村
(二)与四会交界处的各主要街道、居住区、公园、广场等地方禁止燃放或非法零售烟花爆竹。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加油站周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究竟燃放烟花爆竹
带来的危害有多大呢?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硝烟通常被人称为“年味”。但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空气重度污染,产生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气体,这些有毒有害气体是无形的“杀手”。当硝烟弥漫时,这些气体对我们人体各个部位都有着一定的损害作用,对眼睛也有很大刺激。
燃放烟花爆竹
也会给我们带来很多安全隐患,
还会造成大气污染、引发火灾等等……
在此,小编呼吁大家
树立环境保护仪式,
绝不燃放烟花爆竹。
从我做起,从身边人做起,
当好文明市民,过好文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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