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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旺车主 千万别去加这种油,否则你将面临牢狱之灾!


如今,私家车已经越来越普遍

一些车主为了省油钱

自愿去给爱车加没有任何保障的三无“汽油”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也给了不法分子获利的空间


5月17日,大旺公安分局城区派出所

根据前期排查的线索

在辖区某KTV附近

抓获了正在买卖“黑油”的

犯罪嫌疑人张某及买家



随后,民警通过智慧新警务建设平台,继续开展深挖扩线工作。通过进一步侦查,民警掌握到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非法销售成品油的情况。


当晚,大旺公安分局组织警力主动出击

成功在清远清城区的一个小树林里

将倒卖“黑油”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唐某抓获

现场共缴获4.5吨非法成品油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唐某承认将小型面包车改装成简易小型“移动加油站”,非法销售成品油,并使用网上购买的不合规格的油枪给客人加油的犯罪事实。


▲两辆经过改装的“移动加油站”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唐某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无独有偶,就在两周前的5月10日

高要区成品油联合执法组

刚刚在其辖区内查处了一非法加油点

现场查获2名工作人员

1名前来加油的车主



高要区公安机关依法对

非法售卖危险物质(汽油)的

杨某某、伍某某处以10日行政拘留

对非法购买的冼某某处以5日行政拘留


“突然有人告诉你,有个地方加油很便宜,比平常的加油站便宜一块多到两块,我现在跟你说句心里话 ,其实我很后悔。”在接受高要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车主冼某某说,这是他第二次来这个非法加油点加油了,第一次来这里加满一箱油比去正规的加油站加满一箱油便宜了50元左右。没想到因为节省了这50元钱却失去了5天自由,也在自己的人生路上留下了不光彩的一笔。


非法买卖燃料(汽油、柴油)

究竟触犯了那条法律法规?

下面听律师怎么说


宾师桃

高要区公职律师事务所律师

“这样的行为已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 涉嫌非法买卖危险物质违法。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国家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才能进行买卖,也需要持有相关合法手续才能进行运输,私人无证买卖汽油和运输汽油均是违法行为。运输和储存汽油造成社会危害的,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国家对汽油、柴油等成品油经营

实行许可制度

经营成品油需经商务、安监

公安消防等部门行政许可

办理相关证照后方可经营

国家保护合法经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对非法零售成品油说“不”

非法经营的成品油来源不明,质量得不到保障,极易造成发动机故障、燃爆事故等,危及自身安全的同时波及周边无辜群众。为了您的自身安全和公共安全,请自觉抵制各类非法售油行为,对非法零售成品油说“不”,广大市民应自觉到正规加油站加油,如发现有人违法销售散装汽油,请立即向公安部门或安监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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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肇庆高新发布(zqgx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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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高新发布编辑部

资料来源 大旺公安分局 高要电视台

编辑 石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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