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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关于饲养动物《民法典》这样规定(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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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
以下为通报原文↓↓↓
8月17日17时21分,110接到报警:顺德区杏坛镇罗水市场附近一老人受伤倒地。接报后,民警及医护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经调查,罗水村民罗某(女,12岁)把另一村民罗某拴养在家门口的狗只牵出来玩,途径罗水市场时狗只挣脱约束绳,在奔跑过程中狗绳意外将本村村民麦某(女,88岁)绊倒,导致麦某受伤,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初步判断该事件为意外事件。目前,该事件的善后工作正有序开展。下阶段,杏坛镇相关部门及各村(居)将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并强化宣传教育。
新华网评论
悲剧让人格外痛心!
遛狗无妨,牵绳在手。
爱狗无妨,规矩要守。
女孩儿遛狗,是否经过狗主人允许?
老人过世,责任如何划分?
法律法规如何才能被更好地重视和执行?
这些问题,要问,要捋清!
莫让疏忽影响他人生活,
莫让无知带走无辜生命。
文明养狗,切莫让悲剧重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温馨提示
文明养犬
是城市文明的重要表现
养狗人士带宠物出门
一定一定要牵好!
牵好绳的同时
也要随时避免
其他意外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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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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