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全省统一行动!福建抓获贩卖银行卡嫌疑人257名(614)
长按识别二维码
进入黑恶线索举报平台
近日,福建省公安厅再次组织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开展集中统一收网行动,抓获贩卖银行卡犯罪嫌疑人257名。
当前,买卖银行账户已经成为了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提供帮助的“黑灰产业”。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从源头解决开办、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含个人银行账户、企业对公账户)用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问题,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联合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公安机关和人民银行将严厉打击贩卖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以及银行工作人员明知当事人开办个人银行卡、对公帐户用于违法犯罪而违规予以办理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惩戒力度,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惩戒措施如下:
1.信用惩戒
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2.限制业务
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
3.严管账户
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4.法律处分
非法买卖个人银行账户和企业对公账户,除受到上述惩戒外,还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构成诈骗罪,可能给个人带来牢狱之灾。
买卖银行卡和账户的危害:
1.买卖银行卡是违法违规行为,非法买卖的银行卡和账户可能成为网络赌博、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的作案工具,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
2.若银行账户里没钱,也不得进行买卖。如果被用来从事非法活动,将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一旦所售银行卡出现信用问题,最终都会追溯到开卡人账户,导致个人信用受损;银行账户内储存了很多个人信息,如果泄露,可能导致个人资金损失。
警方提醒:
1.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
2.不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身份证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
3.一旦发现有买卖、出租、出借个人银行账户和企业对公账户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或银行、支付机构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更多精彩,点击下方查看!
【头条】福清市委政法委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874)
来源:清朗天空
福清政法综治全媒体中心出品 欢迎转载
福清市政法综治新媒体矩阵
长按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