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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成功调解工伤纠纷,江阴镇调委会加班加点这样做→(878)

平安福清 2021-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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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调解



9月2日中午,江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一片争执声中加班加点调处矛盾纠纷。

原来,四川籍彝族务工人员沙某(女)于2019年10月5日在福清鑫港水产食品有限公司上班时,不慎造成左脚跖骨骨折,因伤后无法参加工作,沙某回到四川老家休养,并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经鉴定为工伤伤残等级十级。沙某与企业之间就致伤问题的赔偿及补偿事宜产生纠纷,向江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现场


福清鑫港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系江阴镇曙光安置就业基地,作为一家热心公益,积极回报社会的企业,为需要帮助的江阴籍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工作岗位。该企业对沙某在工作期间、工作场所受伤一事并无异议,也愿意将沙某受伤一事认定为工伤,并给予赔偿及补偿,但就赔偿及补偿的具体事项及金额,双方仍需进一步磋商。







福清鑫港水产食品有限公司为其员工购买了商业保险,故沙某意外工伤的赔偿及补偿可以由保险理赔支付部分,但因沙某系外省务工人员,无法参加工作期间,其本人及家属将离开福清市返回老家,造成其无法在福州市辖区完成后续治疗,后续治疗费无法通过保险进行理赔,将由企业额外赔偿。



此外,因沙某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及协商工伤赔偿及补偿期间往返的交通费、误工费、伙食补贴费等有关费用,也需企业进行额外补偿。双方就保险理赔外企业需承担的赔偿及补偿费用进行协商。








因沙某及其丈夫预订了9月2日下午返回四川的机票,江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老庄、老严为避免沙某误机,牺牲中午休息时间,顾不上吃饭,终于促成该起矛盾纠纷圆满调处成功,由福清鑫港水产食品有限公司赔偿及补偿给沙某九万八千余元,作为了结该纠纷。


江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耐心细致地协商、沟通,促成该矛盾纠纷和平调处,既保障了务工人员沙某的合法权益,为其争取到合理的赔偿及补偿款,也帮助企业依法解决员工工伤纠纷,避免因该纠纷造成不良影响,导致不利于企业工作开展的后果,真正实现助力企业与帮助务工人员“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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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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