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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倒卖卖家帐号、购买开房记录...福清两起案例处理结果来了!(949)

平安福清 2021-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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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福清市人民检察院、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联合推出的法治栏目《检察官说法》
再次和大家见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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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嘉宾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王玲玲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陈炜


近年来,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导致各类电信诈骗案件频繁发生,鉴于这种现象,我国加强了立法,于2015年在《刑法修正案(九)》中增加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罪名。那么,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标准又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将通过两个真实的案例,为大家进行解读。


一起来看看吧~

案例一


2019年4月,被告人范某通过与他人闲聊得知,某网购平台店铺的卖家账号申请难度高,倒卖很赚钱。于是,没有固定工作又总想着捞偏门赚快钱的范某心动了,并借此干起了违法的事。

范某先后通过QQ群向多人购买了大量的中国公民个人信息,并利用这些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申请注册成功100多个某网购平台的卖家帐号,随后将这些账号以每个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价格贩卖给多人,期间共获利人民币147280元。



2019年10月31日,公安机关将范某抓捕归案,并在现场扣押到含有福清户籍中国公民个人信息的移动硬盘、U盘各一个。经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告人范某移动硬盘中非法获取的含有姓名、户籍地址、身份证号码、电话等相关的中国公民个人信息,扣除雷同外,数量为1380.4251万条;U盘中非法获取的中国公民个人信息数量为226条。

根据范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福清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范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检察官陈炜介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由来。


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

公民个人信息分别包含哪些呢?



检察官王玲玲介绍

公民个人信息被窃取,

会有什么危害。



在本案中,被告人范某非法获取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是为了自己牟利,而还有一些人则是因为好奇心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让自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接着来看下面这个案例。


案例二



2019年,肖某在某论坛上看到有人发帖出售一个电子压缩文件,该帖宣称此压缩文件中含有公民的开房信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肖某便以约人民币5元的价格买下该压缩文件,并从中检索有无其朋友的开房记录。一番浏览之后,肖某发现并未检索到相关记录,于是就将该压缩文件删除。然而,此时的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王玲玲: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肖某未征得信息提供者的同意,通过网络购买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达到了近2000万条,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情节已经属于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019年12月16日,肖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经审理,福清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肖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同时,肖某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在省级媒体上向众多被侵权的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哪些行为可能涉嫌侵犯

公民个人信息罪?



那么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

定罪量刑,

我国《刑法》是怎么规定的?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有分为“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那么具体是怎么进行界定的呢?



另外本《解释》中的第六条规定:为合法经营活动而非法购买、收受本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那么哪些情形是属于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情节特别严重”?



通过这两个案例,相信大家都能意识到,我国坚决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不受侵犯,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我们既不能去触犯法律底线,也应该学会在日常生活中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


检察官王玲玲: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都有可能涉嫌犯罪,所以要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同时,我们也要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你们在登陆各大网络平台时,

一定要先考量平台的安全性,并仔细阅读平台的《告知书》,切勿盲目点击“确认”同意平台的各类条款,防止个人信息被不法人员利用;第二,遇到扫码免费领取礼品活动时,要小心谨慎,切勿贪小便宜,以防不法分子以此为幌子骗取个人信息;第三就是在使用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时,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信息,在复印使用这些能证明你个人身份信息场合时,也要注意注明用途,避免被不法人员用于非法行为,造成自己损失。


随着信息网络的日益发达,
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
越加受到人们的重视。
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严把事实认定关、
证据审查关和法律适用关,
确保案件质量和监督效果。
而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依法严惩,
也将有助于遏制和
震慑侵犯个人信息的各类违法行为,
让个人信息安全成为
任何人都不敢轻易触碰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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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清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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