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在创业大道上“故意别车”?查处+曝光,蜀黍让你上头条!(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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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
行
其
道
释义:指各自按照自己的轨迹行走,即车辆、行人必须按照道路划分在指定的道路区域内通行。不能占用他人道路,不得突然变道。
这世界上令人难以捉摸的东西很多
有六月的天、孩子的脸
女人的心、男人的嘴
还有昨天的你
而对于驾驶人而言
有一样东西既难以捉摸
又叫人时时胆战心惊
那就是
隔着两层车窗玻璃的旁车内
驾驶人的行车动向
近日,福清就有一位司机
他的行车动向真是让人匪夷所思
我们一起通过后车的行车记录仪
来看看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福清一热心群众向蜀黍举报
一小车在创业大道上故意别车
要知道在道路上随意变道、别车
可是很危险的行为!
遇到这种情况,蜀黍可不能忍!
接到举报后
蜀黍立即对举报视频进行辨认查看
锁定违法车辆,于12月4日
通知闽A08Z16车辆驾驶员陈某到现场
对其随意变道影响正常行驶车辆的
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
驾驶人陈某
处罚结果
被处罚人陈某在创业大道实施变更车道影响其他机动车正常行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33条之规定,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7条进行处罚。当蜀黍问及该驾驶人
故意别车的原因时
其表示自己只是在正常驾驶
难道真是把马路当成自家客厅了?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三条:机动车借道或者变更车道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让所借车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先行;(二)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不得一次连续变更二条以上机动车道;(四)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故意别车到底有多危险
我们一起看看下面这个例子
视频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2020年9月21日8时许,苏某驾驶黑色大众迈腾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时,因车辆并线问题与驾驶白色沃尔沃小型轿车的王某发生纠纷,后超速驾驶追逐王某车辆。苏某在行驶过程中多次别车、急刹车影响王某,后向王某前风挡玻璃泼洒咖啡遮挡王某视线。最终法庭以危险驾驶罪追究苏某刑事责任,判处其拘役3个月,罚金6000元。
这多危险呐
蜀黍不得不再强调一次在驾车过程中,不可随意变道变道时需瞻前顾后不可影响其他车辆的通行更要拒绝“路怒症”,不可故意别车甚至追逐竞驶、急刹等等保持良好心态理智开车,文明驾驶如果遇到了他人故意别车的情况该怎么办呢?首先咱要保持冷静始终保持文明驾驶而最好的反击方式就是让蜀黍来帮你处理
蜀黍支招安装行车记录仪,既还原真相,还可用于举报。建议驾驶人尽可能安装和使用行车记录仪,如果行驶中发生突发意外情况,有利于还原事实真相。同时,使用行车记录仪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还可通过福清交警微发布公众号“随手拍”等渠道进行举报,调查核实后,将依法处置。
不想被查处,唯一的办法就是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拒绝任何交通违法行为
别以为蜀黍不在就可以任意妄为哦
电子警察可是时刻盯着你呢!
更有强大的“福清市民”
当你以为自己违法没人发现时
可能已经被“福清市民”记录下来了
福清交警祝您一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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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清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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