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关注】即日起,福清严查整治!持续4个月!(952)

平安福清 2021-05-02

扫黑除恶治乱除害享平安


长按识别二维码

进入黑恶线索举报平台


聚焦“散乱污”整治


1月18日,记者从福清生态环境局获悉,连日来,我市聚焦“散乱污”整治,加强督查指导,强化立整立改,目前已对摸排出来的70家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据悉,2020年12月初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着力解决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我市成立“散乱污”整治办(以下简称整治办),由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福清市工信局、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组成。各镇街、工业园区、各农场开展摸排工作。

2021年1月份以来,整治办成员单位分别对融侨开发区、福州新区福清功能区、宏路街道、阳下街道、渔溪镇、海口镇、龙田镇、港头镇、江镜镇、三山镇、高山镇、东瀚镇、沙埔镇开展督导及现场核查工作,对属地摸排的70家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提出整改意见,指导企业做好后续整改工作。




  关  注  

根据《福清市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要求——


不符合产业政策,依法应办理而未办理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违法排污严重的企业(场所),要自行做到“两断三清”(即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


对达不到停产、停业、关闭条件,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企业(场所),但符合产业政策的,经评估、整合可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的,应主动联系属地政府部门,搬迁进驻工业园区,并依法补办审批或登记等手续。


对达不到停产、停业、关闭条件,未列入整合搬迁计划,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依法可以补办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并及时办理审批或登记等手续。


对未如期完成综合整治的散乱污企业(场所),属地镇街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采取进一步措施。


整治工作持续至今年5月份。





更多精彩,点击下方查看!








【头条】纠纷酿成悲剧,福清司法救助暖人心!(1014)

【平安】关键时刻!江阴镇全员齐上阵,筑牢疫情防控网(681)

【头条】视频|福清检察院:做好公益诉讼 守护公共利益  (1012)


来源:福清哥

福清政法综治全媒体中心出品    欢迎转载


福清市政法综治新媒体矩阵

长按识别二维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