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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非法集资的12件“马甲”,快来揭穿它!(1041)

平安福清 2021-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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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和大量社会治安问题,甚至引发局部地区的社会动荡。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也会蒙受严重经济损失,甚至倾家荡产、家破人亡。非法集资本身属违法行为,参与者可能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制裁。



下面我们来看一则案例


基本案情

2011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陈某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在福建省福清市采用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宣传,以投资食品饮料生意、承包食堂项目等为由,以每月支付1.5%至4%的利息为诱饵,承诺到期还本付息或随讨随还,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用于经营食品饮料生意、承包食堂项目、偿还到期本息等。

同时,被告人陈某以上述理由让其亲属即同案人陈某香、陈某亮(均已判决)向他人吸收资金,同案人陈某香、陈某亮在小学附近“某食杂店”,以陈某投资食品饮料生意、承包食堂项目等为由,以每月支付1.5%至2%的利息为诱饵,承诺到期还本付息或随讨随还,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交予陈某使用、偿还到期本息等。


截至2018年3月份


被告人陈某直接或者通过同案人陈某香、陈某亮等人向郑某等30余人吸收资金共计约人民币2297.87万元,期间以偿还本金、支付利息等方式返还部分被害人人民币878.5742万元,造成损失人民币1419.2958万元。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陈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结伙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2297.87万元,数额巨大,造成他人损失约1419.2958万元,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被告人陈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责令被告人陈某向被害人退赔相应损失钱款。


非法集资的危害非常大

而且呈现多样化,越来越隐蔽的势头

我们普通老百姓

又该如何辨别和防范呢

???


非法集资的特征


1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

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

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十二种形式:

1

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

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

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

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

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

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

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

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

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

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1

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

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主要手段


1

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夜成富翁”的神话。


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几百倍。为了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付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2

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你骗入泥潭。


不法分子有的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你“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3

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你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


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的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为幌子,欺骗你投资。

4

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你信任。


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实际经营活动掩盖其非法目的。一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作广告等加大宣传,骗取你的信任。有的利用曾是信贷员人头熟、关系多等身份优势骗取你信任。

5

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


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或设在异地,发展人头一般用代号或网名。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在潜逃前还发布所谓通告,要下线人员记住自己的业绩,承诺日后重新返利,借此来稳住受骗你。

6

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


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都是在亲戚、朋友的低风险、高回报劝说下参与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以高额利息诱惑,非法获取资金。有些已经加入的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有的连自己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不放过,造成亲情反目,导致人间悲剧。



辨识非法集资“三看三思三不要”


三看

一看是否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二看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一行三会、政府金融办)的批准文书,理财产品是否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只有工商营业执照,没有金融监管部门批文,是不能销售理财产品的,三看资金投向领域是否安全可靠。


三思

一思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理财产品是否符合市场经营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三不要

一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因为他们往往拉大旗作虎皮,二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因为他们也可能被骗了,三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因为高利息的钱都是自己的本金。



不慎参与非法集资如何减少损失


集资参与者一旦掉入非法集资的陷阱,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期望非法集资者按期还本付息,更不能再向非法集资者注资,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而应当向有关部门举报,让有权部门进行追赃挽损。参与集资人可以向当地行业主(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处非工作部门进行举报。


有关部门将核实情况,确认涉嫌非法集资的,有关部门将冻结集资组织者的有关银行账户,查封扣押其有关资产,防止集资组织者挥霍或转移资产,最大限度减少参与集资者的经济损失。



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让我们一起参与到防范

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行动中来

识破非法集资组织者的险恶用心

坚决不参与非法集资

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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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清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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