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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和大量社会治安问题,甚至引发局部地区的社会动荡。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也会蒙受严重经济损失,甚至倾家荡产、家破人亡。非法集资本身属违法行为,参与者可能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制裁。
下面我们来看一则案例
基本案情
2011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陈某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在福建省福清市采用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宣传,以投资食品饮料生意、承包食堂项目等为由,以每月支付1.5%至4%的利息为诱饵,承诺到期还本付息或随讨随还,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用于经营食品饮料生意、承包食堂项目、偿还到期本息等。
同时,被告人陈某以上述理由让其亲属即同案人陈某香、陈某亮(均已判决)向他人吸收资金,同案人陈某香、陈某亮在小学附近“某食杂店”,以陈某投资食品饮料生意、承包食堂项目等为由,以每月支付1.5%至2%的利息为诱饵,承诺到期还本付息或随讨随还,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交予陈某使用、偿还到期本息等。
截至2018年3月份
被告人陈某直接或者通过同案人陈某香、陈某亮等人向郑某等30余人吸收资金共计约人民币2297.87万元,期间以偿还本金、支付利息等方式返还部分被害人人民币878.5742万元,造成损失人民币1419.2958万元。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陈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结伙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2297.87万元,数额巨大,造成他人损失约1419.2958万元,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被告人陈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责令被告人陈某向被害人退赔相应损失钱款。
非法集资的危害非常大
而且呈现多样化,越来越隐蔽的势头
我们普通老百姓
又该如何辨别和防范呢
???
非法集资的特征
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的主要手段
辨识非法集资“三看三思三不要”
不慎参与非法集资如何减少损失
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让我们一起参与到防范
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行动中来
识破非法集资组织者的险恶用心
坚决不参与非法集资
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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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清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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