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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施工现场意外坠亡 调解协商合理赔偿
为激发政法队伍干事创业、履职担当的正能量,我市政法队伍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把教育整顿的成效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人民调解
2021年4月22日下午,江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一起因施工现场意外坠亡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江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庄春松、严增金及福建闽律律师事务所施婷律师参与调解。
2021年4月8日,张某甲被张某乙雇佣至江阴工业区一工地务工,主要负责安装机械设备。4月15日16时许,张某甲在施工作业时,不慎从六米左右的高处坠落致伤,随后立即被送往福清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张某甲正值壮年,是家中的顶梁柱,与妻子宋某育有两女一子,长女正在大学就读,次女及长子均未成年。张某甲的雇佣方张某乙愿意积极配合协商赔偿问题。
调解员庄春松、严增金及施婷律师从情理、法理角度进行调解。在调解员及律师的努力协调下,张某甲的近亲属及张某乙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于4月23日上午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
人民调解工作中的矛盾纠纷当事人,大多情绪激动,言语间难以掌握分寸,即便看似平心静气,实则也是话里藏刀。
调解一件件乱麻似的纠纷,劝停一场场口水仗,这就是基层调解员的日常。
为民办实事
为人民服务
不是一句口号
而是调解员们一以贯之的从业操守!
是不曾忘却的从业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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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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