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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人民群众无小事,及时化解促和谐
2021年5月4日,在石竹司法所调解室,调解员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借钱引发的纠纷。
当事人叶某某为福州某学校的在校大学生,去年寒假来到福清,在石竹街道辖区某工厂打工,期间认识了同在工厂打工的韩某某(高二在校生),并成了朋友。
后来韩某某以各种理由多次向叶某某借钱,累计金额达6900元。叶某某在得知韩某某领工资后便向他讨还,但韩某某没有还钱。
在多次向韩某某讨还借款无果后,叶某某找到韩某某的母亲徐某,并就此事产生分歧和争议。
5月4日,双方来到石竹司法所寻求调解。这天正值五一假期,值班工作人员接待了他们。在初步了解情况后,值班工作人员立即向所长报告,所长随即联系专职调解员,一同赶到司法所并展开调解工作。
经过详细了解和认真分析,调解员找到了双方纠纷的症结,并加以耐心的疏导和教育,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徐某做为韩某某的监护人,向叶某某偿还6900元借款。
一场借钱风波,在司法人员的及时调解下,顺利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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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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