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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是一所隶属广东省教育厅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学校是农业农村部、教育部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农业部首批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科技部第二批国家级“星创天地”项目单位;广东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广东省“粤菜师傅”培训基地项目单位。

学校现有广州天河校区、广州白云校区、清远校区,校园面积1100亩、教研设备总值超过1亿元、全日制学生近3万余人,办学涵盖农、工、经、管、文等专业领域。为了适应学校办学规模扩大和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5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请见《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广东省、学校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1月17日至2月7日24:00(二)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的报名材料制作成压缩包(压缩包大小不超过15M),发送至报名邮箱gdkm2021@126.com邮箱,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学历+学位”。发送报名邮件后,若未收到邮件自动回复,则视为未报名。提交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材料或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三)报名材料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的PDF格式扫描件(附件2报名表需同时提交Word格式文件):

1.报名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2.基本情况表: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3);

3.学历学位证书:各学历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5.政治面貌证明:中共党员证或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6.诚信报考承诺书: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7.其它证明:(1)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官网,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不予受理。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和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佐证。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若未能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协议或合同视为无效。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我校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考生,不得应聘该部门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凡与我校在岗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报名时务必在报名表中声明。


五、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一)资格初审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公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等事项,请考生注意留意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官网信息。(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在笔试之后,面试之前进行。对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本公告第四点“报名”的第(三)点“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书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供复审材料,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安排其参加面试。


六、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持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两个阶段。

(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思想政治教育能力、高校学生工作理论与实务,其他与辅导员岗位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综合面试环节。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综合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综合面试。(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包括试讲(政策宣讲)、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1.试讲(政策宣讲)。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课堂组织等工作能力。2.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个人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急反应等工作能力。综合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综合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综合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综合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综合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在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七、体检

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其中,教师岗位同时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严格执行。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集中体检的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未按规定和时限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公示和聘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年龄时间界限计算问题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二)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学校所聘岗位兑现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因拟聘用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其他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递补,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四)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六)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纪检室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官网。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22014920,020-22014922

监督投诉电话:020-2201492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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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人力资源部

编辑:校新媒体中心 杨诗雯

校对:张珊珊  蔡洁芬

指导:何丽燕

初审:何丽燕

复审:彭   伟

终审:郭浩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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