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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兴元专栏:不存在所谓“中国模式”

2017-06-09 吟风阁


文章来源:凤凰财经    作者:冯兴元


凤凰财经专栏作者冯兴元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天则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引言


全球金融危机以来,随着我国实施高达总额四万亿元的经济刺激计划。在全球经济几近哀鸿遍野之际,我国经济几乎一枝独秀,独领风骚。更有甚者,在历经30余年的高速经济增长之后,去年我国GDP规模超越日本,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仅次于老牌“帝国”美国之后。在这一背景下,国内外推崇“中国模式”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中国特殊论”此起彼伏,众多国人豪情满怀,踌躇满志,甚至不少人还开始唯我独尊,不可一世。


所谓的“中国模式”论, 最先由谁提出已经难以辨析。其说法与内涵也多种多样。总体上看,它涉及维护某种程度上的经济自由,同时结合以威权政治控制——这里不考虑着眼于描述中国经济结构特点的种种“中国模式”说。其实,如果这是模式的话,那它不过是早已耳熟能详的所谓“东亚模式”(Kuznets, 1988)的一个翻版。


在这一背景下,一些国人认为,中国在经济增长方面的胜出,就意味着“中国特殊论”的胜利,以及威权主义的胜利。与此相应,西方的市场经济遵循一些普适价值和普适原则,并以宪政体制保驾护航,但经济表现今不如昔,风光不再。因此这些国人认为这种“西方模式”已成昔日黄花。


这里就提出了一系列问题:是否存在“中国模式”?如果存在,“中国模式”是否代表中国甚至世界的未来?如果不存在,是否存在其他模式?这些模式是否代表中国甚至世界的未来?本文将对这些问题做一扼要澄清。


从中国的发展道路与问题谈起


我国30余年的改革历程总体上看可分为两大阶段。第一阶段截止于2003年,它既是市场规则曲折建立的阶段,也是市场规则意识艰难形成的阶段。第二阶段适于2003年,至今仍在继续,它既是强调民生原则、不言市场规则的阶段,也是市场规则意识逐渐破坏的阶段。市场规则属于正式制度,市场规则意识则属于非正式制度。一般而言,相较于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消亡之后,若要重新确立,则更费时日。一个平衡的做法本来可能是市场规则优先,民生原则兼顾。


确实,我国虽然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但仍处于经济体制转型期,距离市场经济,我们仍路途遥远。与上述第二阶段的发展一致,目前有二大发展势头令人担忧。


第一个发展势头是福利国家化势头。2003年以来,我国一些政府官员和民众的福利国家心态以及行为变得严重。福利国家的一大问题是创造财富的激励机制严重扭曲,个人从政府的所得严重脱离其对政府支付的“税价”。要想从一个准市场经济国家直接过渡到福利国家,且不论福利国家是否属于理想目标模式,我国似乎还缺乏承托高庞大福利开支的财富基础。而财富增长的来源在于解放各种生产力,其中包括土地、资本、劳动力,也包括在其背后的制度、技术等等。


第二个发展势头是“国进民退”。近年来“国进民退”现象益发引入注目。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各界不满情绪剧增。在经济领域,“国进民退”发生在多个行业:煤矿,钢铁,航空,化工,奶业,房地产,邮电业等等。在财政领域,“国进民退”体现在政府财政规模不断扩大,增速远远超过GDP增速。此外,“国进民退”体现在对经济过程的干预总体上大大增加,其形式包括限价,限购,禁令,限制信贷,产业政策等等统制主义手段。


中国经济成功的多元因素


可以对中国发展道路作出如下总体认识:一是中国经济成功是经济自由增进的结果,二是经济赖以运行的环境较为稳定的结果。总体上看,可以说中国经济成功是市场化和经济自由化的结果,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和社会力量均发挥了作用。


不过,有关中国经济成功的推手,存在不同的看法。第一种看法把它归因于威权政府“看得见的手”的作用。第二种看法把它归因于市场“看不见的手”的作用。第三种看法则强调“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两者作用的组合。力挺“中国模式”论者,也支持第一种看法。


我国经济成功的成因很多。首先存在一些有利的初始条件。比如:文革之后政治、经济与社会系统亟待稳定与恢复,百姓面临生存压力,有利于决策者做出改革与发展的选择;毛泽东时代对“三线”的投资无意中导致了一种分散的、多中心的空间经济结构;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呈现中央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M型结构,不同于苏联当时那种中央垂直管理的“U”型结构,我国的结构有利于在地方分权后发挥地方政府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我国的劳动力成本低廉,除了人口流动管制之外,改革开放之后在社保、劳动力保护等领域未及管制。


其次,我国政府的改革政策基本上是选择性和工具性的,但总体上是选择性地增进了经济自由,解放了生产力,多数改革政策的选取往往得益于各地许多市场主体的自发行为或者地方试验 --这些自发行为或者地方实验往往先行发生,其后被中央政府承认并作为改革措施推开。


改革之初,政府采纳最小阻力路线,接受和推广了最初自发出现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政府针对外来投资维护了外币的币值稳定,在1994年初取消外汇兑换券之后,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法》和《预算法》确保财政部门不能从中央银行透支,从而有助于物价和人民币币值稳定。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私人产权的最初兴起也是自发的,最初是非法的,是随着生产和交换的增加,跟进需求而发展的,政府后来逐步肯定了私人产权,但迄今为止仍然只是从工具性的角度。价格双轨制也是自发产生的,政府在屡禁不止的情形下,正式承认和推行了价格双轨制,从而也引入了集体企业与民企的市场竞争。


我国的地方分权无意间引入了激烈的地方政府竞争,加上地方政府收入与支出的挂钩程度高,地方政府有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激励。我国政府也为吸引外资选择性开放市场,还选择性地确保了内外经济政策的相对前后一致性和连续性。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推行,契约自由和强化责任也相应逐步推行。


再次,非正式制度总体上比较有利于经济发展。我国的“小传统”,也就是民间传统,对于商业活动不仅不排斥,而且较为重视,而我国的“大传统”,包括儒家文化,要求政府官员做“君子”,不经商,但不禁止民间商业活动。国人还有吃苦耐劳的传统和态度,重视教育的传统。中国的佛教虽然重视后世的生活,但国人的信仰往往是混杂的,功利性的,比较重视现世的生活,即便重视后世,也不排除今生美好生活的追求。此外,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官方意识形态的去魅化也在进行。这些都是有利的非正式制度。需要注意的是,官方意识形态仍然存续,但总体上是工具化的,对之有着真正信仰者较少。2003年以来,中国改革停顿,甚至出现倒退(“国进民退”),更多需要归结到特权利益集团的强势出现及其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强势的工具化利用。


中国经济成功的真正奥秘:对竞争秩序的趋近


我国经济成功的真正奥秘,其实是在竞争性领域对一种标杆性竞争秩序的无意趋近。可以说,我国当前奉行的是一种有缺陷的、仅仅是相对促进绩效竞争的竞争秩序。这里,可以把类似于德国早期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竞争秩序视为标杆性竞争秩序,这种竞争秩序为解放生产力、发挥国人的企业家精神提供了较好的空间。


德国建立竞争秩序的经验给了我们很好的借鉴。德国经济奇迹的出现,就与其早期建立和维护一个较完全促进绩效竞争的竞争秩序有关。而且德国西部从建国一开始就强调维护私人产权。德国这一竞争秩序的理念源自弗莱堡学派的理念。而弗莱堡学派的思想是德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最重要思想来源。该经济体制的其他次要的思想来源为基督教思想和社会主义思想。该学派代表人物欧肯(Eucken,1952)主张建立一个竞争秩序,认为它是通往繁荣的必由之路。它把竞争秩序成为“奥尔多秩序”(Ordo),看作为一种“符合事物本质的秩序”,是“有运作能力的、维护人的尊严的秩序”。欧肯提出了一组竞争秩序构成性的原则,包括;币值稳定,私人产权,开放市场,契约自由,承担责任,经济政策的前后一致性和连续性。


早期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推行一种竞争秩序,普适性地尊奉上述原则。取得了经济奇迹。我国与之的差别在于,我国只是选择性地、一定程度上遵循这些原则,推行了一种病态的、残缺的竞争秩序。两者相同的是,都是增进和维护了经济自由,解放了生产力。 冯兴元专栏:不存在所谓“中国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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