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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保平:只要还让秦桧跪着,中国人就没法站起来

2017-06-15 吟风阁


文章来源:新浪博客   xiaobalu01的博客   作者:廖保平


“人从宋后少名桧,我到坟前耻姓秦。”长期以来,秦桧被视为臭名昭著的大奸臣、卖国贼,主要的“罪证”是屈膝投降(主张议和),杀害岳飞。人们让秦桧一直跪着,使劲往他身上吐口水。


而宋高宗赵构时代,对秦桧褒扬有加,并非一开始就朝他吐口水。1145年,赵构亲自书写“一德格天”的匾额赐给秦桧;1149年,赵构命人绘制秦桧像,亲自作赞;秦桧死后,赵构追封他为申王,赠谥为“忠献”,题其神道碑额曰“决策元功,精忠全德”。这等尊崇的待遇,历史上也找不出几个。



即便后世,对秦桧也不是一边倒的评价,贬斥批判有之,如南宋理学大师朱熹说:“秦桧之罪所以上通于天,万死而不足以赎者,正以其始则唱邪谋以误国,中则挟虏势以要君。”推崇褒奖有之,如《靖康小雅》评论秦桧:“公,儒也,内激忠愤,不顾其身,惟义所在,岂古所谓忠臣耶!”(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明代王明清认为,宋金“卧鼓灭烽逾二十年,此桧之功不可掩者也”。(王明清《玉照新志》)


事实上,宋金绍兴和议后,为金国带来了近九十年的和平,为南宋带来了一百二十多年的和平,百姓生活基本稳定,生产力得到较大提高。南宋因之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发达、最富裕的国家,这是天下苍生的福祉,里面有秦桧的一份功劳。


官方对秦桧的批判,基本上是秦桧死后半个世纪的事。1206年,宋宁宗认为“秦桧首倡和议,使父兄百世之仇不复开于臣子之口”。于是削夺秦桧王爵,改谥号为“谬丑”。元朝修《宋史》,将秦桧列入《奸臣传》,说“桧两据相位者,凡十九年,劫制君父,包藏祸心,倡和误国,忘仇斁伦”。受到官方的批判和定性之后,秦桧变成了一个似乎再也洗不白的黑脸。


然而细究起来,将所谓屈膝投降,杀害岳飞的责任全部推给秦桧,与史实严重不符,对秦桧来说,简直是个千古奇冤。


【宋金议和】


1115年,秦桧考中进士,历任太学学正、职方员外郎、御史中丞等职。在金人南下之初,他曾主张抗金,反对割地求和。金人攻占东京后,要扶植张邦昌为傀儡皇帝。当时,留守王时雍一干宵小积极响应,秦桧不顾斧铖之诛,站出来坚决反对,立议状要存赵氏,被金人俘虏北去。


在赵氏存亡之秋,秦桧力挺赵氏,选择了正确的“站队”,这是秦桧后来得到赵构信赖和重用的重要原因。所以1130年,当秦桧从敌营中归来后,赵构说:“秦桧朴忠过人,朕得之喜而不寐。不仅知道了二帝、母后消息,又得一佳士也。”直接给了他一个吏部尚书的职,次年,扶为宰相。


秦桧亲身经历北宋灭亡,在金朝期间,亲眼目睹女真兵马野蛮残酷、横行无忌的凶悍。而南宋朝廷刚成立,要兵无兵,要将无将,要钱无钱,要粮无粮。以南宋的实力跟金朝开战,只能是鸡蛋碰石头。秦桧认为主战是冒险的做法,有国破人亡之危,主和才是稳妥的做法,先保存实力,休养生息,以图日后恢复中原。


因此,秦桧南归后,提出了“南人归南人,北人归北人”的议和纲领。当然,议和不等于投降,而是以此来换取休养生息。要是议和就等于投降,那就没有和平共处,只有一方杀绝另一方的结果。


赵构当然也很清楚,以当时的国情,议和几乎是他的唯一选择,这更是他父兄徽钦二帝的最大愿望,只有这样,他们才有可能重返故国。


由于南宋的军队和将领主要是西北、河北和山东等地人组成,如果按照秦桧“北人归北人”的主张去办,则北方人,包括大批不愿降金而南下的北方人,都得回去接受金人统治。秦桧的议和主张受到了北方将领的反对;同时在与吕颐浩的权力斗争中失利,1132年,秦桧被罢相,为观文殿学士,提兴江州太平观。想必此时赵构的议和想法也还没有很坚定。


1138年,秦桧再次入相,仍然推行议和政策。也就是这一年春正月戊寅,赵构对秦桧说:“先帝梓宫果有还期,虽待三二年尚庶几,惟是太后春秋已高,朕晓夜思念,欲早相见,所以不惮屈己,冀和议之成者为此也。”秦桧回答:“陛下不惮屈己讲和,此人君之孝也,群臣见人主卑屈,怀不愤之心,此人臣之忠也。君臣用心两得之矣。”从《宋史》里记载的这段对话可看出,是赵构想通过议和来换取太后和亲族南归,议和是赵构自己的意思,秦桧是个帮办。


为了排除群臣干扰,秦桧建议:“若陛下决欲讲和,乞颛与臣议,勿许群臣预。”赵构决定单独委托秦桧办理,老谋深算的秦桧则来了个缓兵之计,赵构三次让委托,秦桧三次都说,“臣亦恐未便,望陛下更思三日,容臣别奏。”这是因为秦桧拿不准赵构的决心有多大,为了试探赵构议和的决心,他一而再再而三地让赵构思考,在确认赵构的议和之心坚定不移后,乃出文字乞决和议,不许群臣干预。


《宋史》中记载的这些史实证明,南宋朝廷弃战主和的主谋是宋高宗赵构,秦桧不过是号准了主子的脉搏,并为之奔走呼号。而为了让秦桧顺利操作议和,赵构相继罢去反对议和的参知政事刘大中和赵鼎的官职,让秦桧行议和大权,开始与金谈和。


金使到临安,称金国主写给赵构的书信为“诏谕”,并要赵构跪拜接受,这不是要明着污辱赵构吗?赵构说:“朕嗣太祖、太宗基业,岂可受金之封册。”(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再怎么乞求苟安于江南,赵构也放不下面子去下跪。完全明白圣意的秦桧以一国宰相身份,代行接受诏书的跪拜之礼。


在国君丢脸的尴尬时刻,秦桧放下身段,受尽污辱,帮赵构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种“我欲济国事,死且不避,宁避怨谤”的忠诚,让赵构发自内心地感激秦桧,他后来对秦桧的封赏都是真诚的。


议和的结果是,宋金两国以黄河为界,金将刘豫管辖的河南、陕西之地交还宋朝。宋向金称臣,岁贡银25万两、绢25万匹,金送还徽宗梓棺以及亲族。


可见,秦桧虽然知道暂时的议和是南宋的上策,但议和这等大事,要是皇帝不同意,是推行不开的。后世把责任全推到秦桧身上,是典型的“只反贪官,不反皇帝”。正如明朝陆容所说:“宋与金议和,天下后世专罪秦桧,予尝观之,桧之罪固无所逃,而推原其本,实由高宗怀苟安自全之心,无雪职复仇之志。桧之奸有以窥知之,故逢迎其君,以为容悦以固恩宠耳。”(陆容《菽园杂记卷》)


换言之,如果说议和真的有罪,则秦桧为了取得到赵构的信任,保全他的地位,有迎合赵构之意,确是负有一定的责任,但让秦桧一人背负所有责任,是睁眼说瞎话,还是盲信盲从?


【岳飞之死】


再来说岳飞被杀,不完全是因为岳飞抗金,破坏赵构的议和路线的执行,岳飞之死,我认为还有三个重要原因。


一是岳飞目空一切,违抗君命。朝廷连续下十二道金牌才把他招回,也就是说他连续十一次抗旨。“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圣旨都不听,把皇帝老爷放哪里?岳飞这是直接跟皇帝唱对头戏,“毫无组织纪律性”,赵构岂能咽下这口气。单就抗旨一条,赵构就足可以杀岳飞了。


二是宋朝自太祖立国起,就将防范武人干政当作基本国策。而岳飞恰恰是宋朝中央式微,地方掌权的大小军阀中的一个,他为了吞并刘经的军队而杀刘经;为反对自己手下最著名的勇将傅庆投奔刘光世而杀傅庆,势力日渐坐大,为皇帝所忌。毕竟,在赵构看来,偏居江南,保持赵家王朝的承继,独立的政治、经济与军事统治,而不是做亡国之君,葬送祖宗的积累,就是他最大最根本的利益,其他利益,如民众恢复故园、不愿流离失所等等,都等而次之。因此,内安远重于外侵,攘外必先安内。这是在历史之教训的,秦始皇内还没有安,就去攘外,国柞草草而亡,而汉朝先安内再攘外,国柞长久。


对于赵构来说,要安内,首先就要除掉那些尾大难掉、违抗君命的军阀头子,将地方军阀进行军队国家化改造,收个人效忠的亲兵为朝廷统率,而不是以鸡蛋碰石头的方式去抗金。


三是岳飞干预立储,犯了皇家大忌。1137年,岳飞曾奏请立储,在作为拥兵自重的武将,参与立储之事,难免令赵构反感并生疑。因为历代以来,立太子本是皇家私事,当年唐玄宗想废掉太子瑛,要宰相李林甫给点建议,李林甫说:“此陛下家事,臣不合参知。”这就摆正位置。而明朝的方孝孺反对朱棣取建文而代之,朱棣就说:“此朕之家事尔,先生毋过劳苦。”岳飞干预立储就是典型的“过于劳苦”。


四是岳飞有谋反嫌疑。岳家军里有个叫王俊的将官举报,岳飞从庐山(岳飞当时已回庐山闲居)指使他人送了书信给鄂州(武汉)的张宪、岳云。信中要张宪举兵造反,迫使赵构恢复岳飞的军职。赵构听闻大惊,让大理寺去审查,没有查到三人的任何造反证据。但对赵构来说,这是除掉军阀岳飞的绝好机会,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岂肯轻易放过。所谓君疑臣死,无论有没有(莫须有)罪,赵构都要借机除掉岳飞。



可见,杀害岳飞的真正凶手是宋高宗赵构,秦桧顶多是个帮凶。有一次,赵构当众人赞扬秦桧有和议之功,秦桧说:“和议之谐,断自宸衷,臣奉行而已,何功之有?”(熊克《中兴小记》)这既是谦虚之言,也是实话。至于杀岳飞,我们也可以试想一下,秦桧虽为宰相,但要除掉带甲十万的岳飞(少说也是个国防部副部长或军委副主席),没有皇帝的授意,他一个宰相(相当于总理)绝对不会干的,也干不了,干得了也收不了场。


总之,无论是议和还是杀岳飞,都是赵构的主意和安排,秦桧是赵构的一颗棋子,要他怎么走就怎么走。后世帝王要打忠君御敌或开疆扩土的大旗,就把岳飞塑造成民族英雄,让人们为君王而战。很自然地,要将主张议和的秦桧塑造成投敌卖国、陷害忠良的奸臣。就这样,秦桧背负了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成了替罪羊,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冤大头。


让人警醒的是,这种“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思维本身,就是奴才思维。奴才只会让更倒霉的奴才去跪,绝不敢让主子去跪,并从中获得高人一等的优越感和虚妄的正义感,这也是奴才式的优越感和正义感——完全替主子着想的优越感和正义感。奴才是不可能从这种优越感和正义感中变成具有独立人格的人的。所以说,只要还让秦桧跪着,中国人就没法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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