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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邦:说煤气罐爆炸的为何不抓

2017-06-19 吟风阁


周建邦 于 2017/6/17 19:26:25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江苏丰县幼儿园前发生爆炸,造成巨大人员伤亡。有人急匆匆地到QQ群里发布消息,说死了15人。结果,悲剧了。警方认定为“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结果被行政拘留。


明明是8人死亡,却说成是15人死亡。这当然是虚假信息。发布了虚假信息,是不是一定要从严查处?警方肯定会说,要!理由是“扰乱社会秩序”。为了避免“扰乱社会秩序”,一定要严查虚假信息。


不过,如果按照这个思路,在重大事件发生后,估计没有几个人敢发布信息。因为,在重大事件突然发生后,各种信息,真真假假,难以辩别。


谁能保证自己发布的信息,就一定是真实准确的信息呢?结果只有一个,大家都给我闭嘴。以“新华社通稿为准”,一切以官方发布的消息为准。


那么,官方消息,就能保证一定准确吗?


丰县幼儿园发生爆炸后,当地宣传部门是不是说过,幼儿园门口小吃摊煤气罐爆炸?


说煤气罐爆炸是准确信息吗?丰县幼儿园爆炸案件已经侦破,结果告诉我们,说煤气罐爆炸,不准确!岂止是不准确?完全够得上“虚构事实”。


那么,说煤气罐爆炸的宣传官员,要不要处以行政拘留?


在QQ群里发布丰县幼儿园爆炸15人死亡虚假消息者,被处以行政拘留,警方的理由,除了“虚构事实”之外,还有“扰乱社会秩序”。


丰县幼儿园门口在放学时发生爆炸,造成群死群伤,公众难免会有恐慌情绪。明明是8人死亡,却说成是15人死亡,夸大事实,可能会加重公众的恐慌情绪。这就是“扰乱社会秩序”。


平心而论,幼儿园放学时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5人受伤,已经够恐怖的了。将8人死亡,说成15人死亡,当然会加重恐慌情绪,但也加重不了多少。也就是说,“扰乱社会秩序”,其实影响不是很大。


那么,说“煤气罐爆炸”,会不会造成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呢?答案应该是肯定的。


单就我的体验来说,看到“煤气罐爆炸”,造成如此惨烈的后果,就很恐慌。


回到家中,我是盯着厨房里的煤气罐看,想不到这家伙这么可怕,怎么办呢?晚上翻来覆去,彻夜难眠。


心里想,煤气罐这么危险,可能以后不能用煤气罐了。


那么,这罐刚灌的煤气,怎么处理?


丢到大街上的垃圾桶里吗?不行。万一在大街上爆炸呢?大街上人来人往,造成的危害更大。


将煤气罐里的煤气放掉吗?更不行。放出煤气,不是更容易引发爆炸吗?搞不好,本来煤气罐没有爆炸,放出煤气还真造成爆炸事故。


想到家里的煤气罐,丢又丢不得,放气也不行。那就只有放在厨房里,慢慢用。可是,想到煤气罐爆炸这么严重,家里放个“定时炸弹”,那不是时时刻刻有危险么?


而且,家里都是老婆做饭。让老婆天天冒着被炸的危险做饭,又于心何忍,于心何安?


总之,一个晚上,家里的煤气罐,像一块沉重的石头,压在心头,让我喘不过气来。


第二天,再看新闻,原来丰县幼儿园爆炸案是人为制造的爆炸,不是煤气罐爆炸。


不由得对发布煤气罐爆炸消息的宣传官员怨恨不已。胡乱发布消息,太不像话了,太不负责任了,害得我一个晚上担惊受怕睡不着觉。


说“煤气罐爆炸”,不是扰乱人心么?不是“扰乱社会秩序”么?我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被这句话给害惨了。


你说,像发布“煤气罐爆炸”的宣传官员,该不该拘留,要不要拘留?


说丰县幼儿园爆炸死亡15人,这个人已经被行政拘留。


说“煤气罐爆炸”,岂能相安无事?


不抓说“煤气罐爆炸”的人,我不服!


岂止是我不服,我想家里有煤气罐的人,很多人都不服。用煤气罐的流动小吃摊经营者,也不服。经营煤气罐生意者,制造煤气罐的,灌煤气的,应该都不服。


民众将8死说成15死,就要拘留。官家说“煤气罐爆炸”,就没事。


我不服!


吟凤阁点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种事情又有几人能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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