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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言毛:万科股权初定,依然“中国特色”

2017-07-04 吟风阁


闲言毛 于 2017/6/30 23:39:15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2017年6月30日,万科召开2016年股东大会,并由全体股东审议表决了第十八届万科董事会的11位候选董事。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显示,11位候选董事全部当选,郁亮等三位非独立董事来自万科管理层,林茂德等三位非独立董事来自万科第一大股东深铁集团,另一位外部董事系深圳市赛格集团董事长孙盛典。


到此,这个最大的中国专业住宅开放企业,在地产中国网红榜评选中,连续三年被评为“最具应变能力的地产航母 ;最顺势而为的千亿航母;最勇于变革的领军企业专家”,号称拥有中国最有创新能力管理团队的企业股权之争终于告一段落。


只是回顾万科的股权之争,总让人有种怪怪的感觉。


万科成立于1984年,企业发展的核心就是王石先生。从创始人到总裁,从“红帽子”企业到股份制企业,王石先生和他的管理团队起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明晰产权之后的万科股份,股权分散,大股东华润公司也只是拥有20%多一点的股份。至于王石管理团队,尽管通过各种形式,或者合伙人事业制等,取得了万科股份的控制权,可是毕竟,他们都只是管理者,都只是一般意义上的“管家”而已,并非万科拥有者。


当万科的企业价值被市场发现之后,来自深圳的宝能系开始通过公开证券市场不断吸筹。宝能系从2015年7月10日宣布突破5%的比例开始,到2015年12月11日持股比例已达22.45%,成为万科的第一大股东。也许是因为王石团队与宝能系的“理念”不同,万科股份从2015年12月18日停盘,宣布万科正在筹划股份发行,用于重大资产重组及收购资产。2016年6月17日,万科董事会通过增发股份引入深圳地铁重组预案,经过无关联关系的10位董事投票,7位董事赞成,3名华润董事表示反对,最终董事会以超过2/3的票数通过此次预案。


随后,就在2016年6月26日,第一大股东股东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公司董事会召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罢免王石等董事。很意外的是,该项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随着证监会刘主席“妖精论”的出台而流产了。


按道理说,股份制企业就应该按照股份制企业的规则实施,最起码企业应该是属于股东的,而董事会只是股东的代表组成,至于管理层仅仅只是董事会聘任的“管家”而已。遗憾的是,从万科股权变更到万科董事会,再到万科管理层,甚至于证监会似乎都没有意识到企业是股东的,都以为管理层就可以掌控企业,都可以对企业具有排他性的处置权。


正如王石先生所言,万科引进的深圳地铁是国有企业。难道说,民营企业的宝能系哪怕成为万科的第一大股东,也不能在万科的董事会有话语权吗?这个万科股份的“管家”凭借着证监会的“道德大棒”就能无视大股东的权益?


通过巧妙的时间设计,深圳地铁在2017年6月30日召开的万科股东大会上,以25%多一点的股份,就拥有了几乎全部的董事席位。毕竟,此次万科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或者独立董事都是深圳地铁一家提名的。尽管深圳地铁声明宝能系安邦等都“同意”。其实,这股东大会都不参加,已经充分表明了态度。在当下的中国特色的管理体制下,宝能系也罢,安邦也罢,不同意又能如何?不过,想想都悲哀,付出了真金白银的宝能与安邦却不能在万科董事会拥有话语权,这只能是中国特色股份制企业制度下,才可能出现的怪胎了。


在股东大会上,王石先生退了,他提名的郁亮成为新董事长,也算是管理团队的“胜利”,而这种结局就是所谓的“管家”的胜利。尽管以微弱优势成为第一大股东的深圳地铁声称这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现实版本。只是,在这个万科的混合所有制中,民营企业只能出钱,却没有话语权,这样的混合所有制是对股权或者股东的歧视。正如当下深圳地铁的林茂德表态所言,继续支持万科管理团队的“工作”一样,万科的“主人”可不仅仅只有深圳地铁,万科的管理层无论如何,都应该摆正自己的位置,都应该明白企业是“全体股东”所有的,管理层只是被股东们雇佣来“打工者”而已。


毕竟,如果宝能系要是继续在证券市场上“吸筹”的话,第一大股东的位置要是异位的话,不清楚此时的万科管理层是否依然会“喧宾夺主”。不在乎万科的大股东的利益,一味的从管理层的利益出发,甚至美其名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这样失职的“管家”,若果能够存在,就是对“主人”利益的侵犯,就是典型的国有股东缺位后的特色股份企业。要知道,大股东的利益更为重要,中小股东是搭便车的而已。对了,我就不明白,政府职能部门为啥对市场化的企业不能“松绑”,而是处处掣肘呢?比如说,保险公司筹集的资金,如何利用收益最大化,这应该是保险公司的事情,毕竟到时候赔付的是保险公司,没有人没有保险人非要政府机构背书或者担保,那么这政府机构干嘛非要乱插一手,规定险资的使用?


很显然,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里,因为股东虚位,才最终导致了管理层强势。万科就是这样的典型,而这也正是万科管理层以“管家”身份,敢于无视“主人”大股东的底气所在。


诚然,我们也得承认,一个能够在市场上成功的优秀企业,其创始人领导的管理团队肯定是能力超群的,但是,既然是股份制企业,那永远就应该承认股东的地位。毕竟,“管家”与“主人”的关系必须清清楚楚,不能有所谓的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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