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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良家妇女”,就不能熟练地抡起酒瓶自卫么?

海边的西塞罗 海边的西塞罗 2022-06-18



从什么时候起,

“安善良民”、“良家妇女”成了手无寸铁、坐以待毙的代名词了?

各位好,昨天那篇《为什么越是人渣,越爱在打女人时下死手》谈唐山打人案,虽然只有三千字,文章也不让我满意,但确实写了整整一天。
一方面是因为近期写作疲劳感太强了,可能需要休息一下了。
另一方面,也是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写的很多东西,似乎之前已经谈过多次了,想看这方面文章的朋友,可以去看我之前写过的《“买妻生子”的盲山式穷愚,是种心灵癌症》《身为一个男人,你为什么要替女性说话》等文章。虽然所谈的事情不同,但我总觉得其中很多道理是相通的,我们社会中频发的那些虐待女性的问题,是个性别问题,但又不单纯是个性别问题,女性权益的保障需要从每个个体权益的切实保障中实现。这是我一直想向我的读者强调的观点。
昨天文章收到的反馈很多。谈谈几个被讨论最多的问题吧。

1


首先是“北京头条”记者那篇翻车报道的事儿。
这个北京青年报下辖的媒体号的报道,在文章发出后,捅了公众情绪的马蜂窝。很多人在看过视频后震惊于一个专业记者是怎么写出这样的文字的——
明明是一个壮汉去骚扰一个女生,却被描述成“ 一名男子靠近几名女子的餐桌后与对方交谈”。
明明是几个壮汉对女生的殴打,却被写成了 " 肢体冲突 "," 双方扭打在一起 "。
明明是同伙助纣为虐,单方面的欺凌,却被写成了“加入战团”,“对抗”。
寥寥不过数笔,一场壮汉对女性令人发指的凌虐,已经被描写成了一场类似《王者荣耀》般势均力敌的对抗。让人不禁好奇这位记者是不是眼瞎了,怎么看着那么一个视频,却能写下这样的文字?
很多人怀疑,是不是这位记者与视频中的打人者有瓜葛,这种可能性当然极小。其实在我看来,这样的报道反而是一种媒体多年来积弊的一次荒唐体现:这篇稿子正是因为太害怕惹事,所以才惹上了事。
此话怎讲?作为一个曾在媒体干过七八年的人,我其实耳闻目睹了曾经还算犀利的媒体监督是怎么被废掉的——几乎就是从我入职那几年开始,编辑们对记者报道的要求,就从“有力度”逐渐转化为了“安全、不惹是非”。因为媒体本身就是个被肆意揉捏的存在,一篇监督性报道发出去,无论招惹了公权力还是私人个体,总有人会曲里拐弯的找上门来,敲打你。而记者也有领导,记者的领导还有领导,被领导训个几次后,谁都会学了。每篇文章发出去之前,他们会习惯于把字句中的“刺”一挑再挑,写的比官方通告还温吞水,力求不刺激到任何人,成了很多记者写文章的一种本能。甚至被美其名曰“保持中立客观”。
而“北京头条”这篇惹事文章,若说有什么最大的特点,就是一句“硬话”都没有。看着这篇用最笨拙的言辞时时处处在“找中立”的文章,我几乎都能透过它看到因为天天被领导耳提面命“别惹事儿”而被训练的神经过敏了的记者。
“铁肩担道义,辣手著文章”舆论监督,本为公义所作。可不知从何时起,恰恰是新闻工作者的文字,却被消磨的失去了锋锐。温吞到甚至连复述一段视频中那显而易见的暴行也不敢说半句“重话”了。
可是这样貌似“中立”、实则没人性的文字,真的只在这次事件中才有吗?某些报道,把侵略叫做“特殊军事行动”,把屠杀叫做“争议性纠纷”,对铁链女、铁笼女的惨状视而不见、不置一词,对社会事件只等着发官方通稿时。难道不同样荒唐么?
某些新闻媒体的报道,早已失去了监督的勇气,批判的锋刃,甚至人性的温度。这不是今天才开始的事情。

2


其次,视频中的那几个女孩,是否“防卫过当”的问题。
我发现有一部分读者,对视频中那个黑衣女孩颇有微词。因为这个女孩看到同伴遭受骚扰,并与流氓发生口角之后,第一反应是竟拎起酒瓶子往对方脑袋上砸。

他们说,你看这女的酒瓶抡的,显然也不是什么善茬,估计也是个“社会姐”。不然,为什么你这么熟练啊!
姑且不讨论视频中这几个女孩到底身份为何吧,我就好奇一个问题:酒瓶子是什么进阶为流氓的“专属武器”的?“良家妇女”在遭遇侵犯时,就不能拎起酒瓶子打架么?
从第一个猿人拿起石块和大腿骨开始,人类这个物种学会在争斗中使用武器保卫自己的利益,怎么说也有小两百万年了,它近乎是一种人有别于野兽的本能。但不知从何时开始,很多中国人却觉得抓握酒瓶、板砖、桌椅板凳保卫一下自己的利益也是犯王法的事情。只有混不吝的小流氓或有保护伞的黑恶势力团伙才敢第一时间这么干。普通人哪怕动一下,进了派出所也有说不清的可能性。
这就造成了一种只属于我们的独特审美:在咱这里,“安善良民”这个物种,必须约等于手无寸铁,任人宰割。
你看电视剧里,草民百姓的形象一定是贪官来了任其鱼肉,清官来了望道下拜,感激涕零的。
而遇到地痞恶霸,切身利益受到侵犯时,甭说像某些西方国家一样允许公民“持枪自卫”,或古人那般“斩木为兵”,抄起个酒瓶子跟流氓干一下子也算“逾矩”了。

男性草民尚且如此,一个女孩,抡酒瓶这么“熟练”就更让很多人觉得侧目了。好多人据此觉得她一定很社会。
但如果你一定要坚持这种“审美”,我觉得凶案发生时,也就不要指望烧烤店里满座的那些男性食客都悠闲地旁观不出手相助了。
因为见义勇为在这种标准下难度实在太高了——你必须赤手空拳,必须抡酒瓶不能过于熟练,必须不对侵害实施者造成“过度”伤害,还要保证不“进一步激化矛盾”。否则统统可能被默认为是“社会人”,被扭送派出所,按“打架斗殴”论处。
这么高难度的见义勇为,大约只能把武功高强的“唐山大兄”请来才能合乎要求。
哦不对,“唐山大兄”惹急了还打打双节棍,进了派出所不知会不会被问责使用“管制武器”,也很难说清。
所以“唐山大兄”只能去泰国打,在真实的唐山肯定吃不开。
美国的开国元勋杰斐逊曾经提醒人们。公民的自卫权对保障一个社会正义得以实现实属必要。我觉得他这话说得在理,一个有自信的社会不应当过度削抑良善公民在自己的切身权益受到威胁时行使自卫的权利。虽然这样做虽然会让一些公权力的执行更加顺手,但其副作用必然是“弱民”。
如果社会产生这种“正经人就不该用抡酒瓶那么熟练”甚至“正经人就不能动手”的普遍心态,那么必然将使恶人甚至侵略者在侵害我们的权益时也将肆无忌惮。因为他们知道我们只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我们的社会,不能太难为好人。

3


第三,此事引爆舆论后,我发现很多人又开始呼吁再来一场“严打”,认为只有这种声势浩大的运动式整治,才能扫除黑恶势力。
我很不喜欢这样的呼声,因为我认为,与常态化社会所必须依赖的法治思维不同,任何运动式治理的思维模式都必然是人治。运动何时发动、何时结束,以什么样的力度进行、以哪些黑恶势力作为重点打击对象。这些都需要有人去进行定义,并进行操控。
而我们知道,人治而非法治,恰恰是很多地方黑恶势力难以根除的病因所在。此次事件发声过程中,据说打人者就曾边打边喊“放心打,这事儿能摆平。”甭管他们的叫嚣是不是真的,我们会发现,这帮流氓的底气恰恰是(至少自以为)自己“上头有人”、“说话好使”、“后台硬”。
这让我们不由得担心,真的来一场严打式的运动,此时此地的这批流氓黑恶势力团伙因为被曝光当然可以被根除了。但彼时彼地,是否又会滋生出真正另一群流氓,在别的地方人治保护伞下疯狂滋长,为祸一方呢?
《光明日报》昨天发了一篇《唐山为何一个月三次热搜?》,把唐山最近连发的三起上热搜的事件(围殴女性、种地道歉、铁丝锁门)连起来谈,并认为这“隐喻着“法”的威信在一个地域间的流失”。
多亏官媒定调,要不然有些话,咱还真不好直接这么点。
是的,“法”的威信在流失。与其呼唤运动式的严打,当务之急反而是加强常态化的法制建设。围殴女子的那几个嫌犯现在都已经受押,可他们将以什么罪名得到审判?这些判例会怎样影响未来的司法。我们又应该怎样调整相关法律,告别视频中所看到那种凶案在大庭广众下发生,却无人敢见义勇为的尴尬?我觉得想想这些事情,比干吆喝几句“再来一场严打”“逮着就毙”要靠谱太多。
此次唐山打人事件犯了众怒,因为视频中那伙流氓的暴行,让所有人都既惊且惧。我们都厌恶流氓,更惧怕黑社会无法无天。但一个什么样的社会才能够真正杜绝黑恶势力的滋生与蔓延?
它需要一批敢说话,有担当的媒体人,能够在事件发声时以笔为刀、大声疾呼、唤起反思。
它需要一群自尊而勇敢的“强民”,能够在善人受欺时,不怯于自卫,并勇于彼此之间守望相助。
它更需要一个法制健全的体系,能能够在恶人作恶时不敢再仗着“上头有人”,而会忌惮法律的公平与普适。
而巧的是,这三个要素,也就是我看到时下被争议最凶的三个问题。
这是好事,我们知觉并开始讨论这些问题了。
有担当的媒体,敢自卫、勇于见义勇为的公民,可信任、不徇私的法律,等我们的社会同时拥有这三种东西的时候,就是欺凌的拳头不再落到那些女子们头上之日。
全文完
就写这么多好了,本文3600字,感谢读完,祝大家都能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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