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元论和三元论 | 伯克富
二元论和三元论
伯克富
这是讨论到人性本质上构造的两种观点。
二元论 Dichotomy
认为是由肉体和灵魂两部分构成的。人的构造通常被认为是由两部分,即肉体和灵魂(Soul)或谓灵(Spirit)。此说与人的自我意识相符合,清楚证明人是由物质的要素和灵魂的要素所构成的事实。又根据圣经的研究,人是由“肉体和灵魂”(太6:25,10:28),或谓由“肉体和灵”(传12:7;林前5:3、5)所构成的。“灵魂”(Soul)与“灵”(Spirit)二词的意思,并非指着人里面两种不同的要素,而是指着人唯一的灵的实体而言。此点在以后的考察中将证明出来。
一、有几处经文很明确地提到人是单由两个部分构成的(罗8:10;林前5:5,7:34;林后7:1;弗2:3;西2:5);
二、有时死被称为灵魂(Soul)的放弃(创35:18;王上17:21;徒15:26),在其他地方又被称为灵的放弃(诗31:5;路23:46;徒7:59);
三、死者非物质的要素,有时称之为“灵魂”(启9:6,20:4),在其他地方又称之为“灵”(彼前3:19;来12:23)。这两种名称只不过是对两种不同的见解,就是人灵魂方面的要素做有效的指示而已。“灵”(Spirit)这一词,被认为是支配肉体的生活与行为的原理;而“魂”这一词是指着能思想、感觉、决志,或者有时特别作为爱情的中心的人格的主体(创2:7;诗62:1,103:1—2)。
三元论 Trichotomy
认为人是由体(Body)、魂(Soul)和灵(Spirit)三部分构成。与通常的见解并行的又产生了另一种见解,即认为人是由灵、魂、体三部分所构成的。
这种人观的形成并非以圣经研究为根据,而是由希腊哲学的研究中发生的。后来被几个德国及英国的神学家所采用。然而这和魂的实质,或与人性其他部分的关系上都未能一致。有些人把魂(Soul)视为人里面的动物性生命中的原则。又把灵(Spirit)视为高尚有理性的与道德生命的原则。还有的人把魂(Soul)看为体和灵(Spirit)的接触点所需媒体的要素。
此见解是以新约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廿三节,及希伯来书四章十二节为支持的重点,但这并不能成为确实的证据。头一处经文保罗确实提到灵与魂与身子。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保罗是把人分为三种不同的要素,乃是由三个不同的方面说到人。当耶稣以马太福音廿二章卅七节,“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总括了律法的第一条诫命时,他的心目中并不是想到三个不同的实体,他的意思只不过是用以强调整个的人(Whole man)。尤其在希伯来书四章十二节那里,能洞察人里面的神,将人的魂与灵分开来,我们就认为那是包含着两个不同的实体;其实那仅是将人心中的思想和意图,由两方面分别表现出来而已。
(选自《基督教神学概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