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公开开庭】三聚阳光代理金源茂丰专利行政诉讼案二审
导语
4月24日上午9点最高人民法院将公开开庭审理三聚阳光代理专利权人金源茂丰专利行政诉讼案二审,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http://tingshen.court.gov.cn/)在线直播。
2017年7月,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作出决定,责令《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社及四川巨人好儿郎酒业,停止使用金源茂丰所属的产品质量溯源防伪方法。该案例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2017年度打击专利侵权假冒十大典型案例”,并入选北京市知识产权局“2017年北京市专利行政保护十大经典案件”。前后多个请求人针对涉案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程序,在复审委维持专利有效及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后,原告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我司代理客户北京金源茂丰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茂丰”),为ZL201310058356.6——产品质量追溯防伪系统及追溯防伪方法的专利权人。2017年金源茂丰发现《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社以及四川巨人好儿郎酒业有限公司使用的产品涉嫌侵犯前述专利权,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起专利侵权纠纷调处请求,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7月11日作出京知执字(2017)1016-27号处理决定书,责令停止使用产品质量溯源防伪方法。由我司代理的前述案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2017年度打击专利侵权假冒十大典型案例”,并入选北京市知识产权局“2017年北京市专利行政保护十大经典案件”。
(图片来源:摄图网)
金源茂丰,是国内致力于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研发、应用于推广的高新技术企业,依靠科技求发展不断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和优质的系统解决方案。
该案件的焦点在于,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具备高度创造性且应用范围广泛,前后有多个请求人针对涉案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程序。
其中,庞杰于2017年6月29日提起无效宣告请求程序,浙江甲骨文超级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5日提起无效宣告请求程序,四川巨人好儿郎酒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提起的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专利复审委员会也针对涉案专利作出了三次无效决定:决定号分别为34413号、35183号、35314号,均维持涉案专利有效。
(图片来源:摄图网)
无效宣告请求人庞杰针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17年11月10日作出的第34413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并且进行了开庭审理,于2019年1月30日作出(2018)京73行初2911号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原告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组,并定于4月24日上午9点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本次二审,金源茂丰由三聚阳光代理出庭。此案是保护国内创新技术领域的具有代表性及影响力案件。该案进展,可通过4月24日上午9点公开审理及三聚阳光后续分析整理进行了解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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